[市本级]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兰州市犬只留检所运营管理项目[变更公告]
-
1
项目
信息 -
2
采购
公告 资格预
审公告 -
3
资格预
审文件 -
4
资审结
果公示 -
5
采购
文件 -
6
专家抽取
信息 -
7
开评标
信息 -
8
中标候选
人公示 -
9
结果
公示 中标结
果公示 -
10
保证金
缴退 -
11
见
证书 -
12
合同
公示
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兰州市犬只留检所运营管理项目
更正公告
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兰州市犬只留检所运营管理项目(招标编号GK2020-036附3)的招标公告,首次公告时间为2020年10月14日,现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中打分表最终变更为:
审查 项目 |
基础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 部分 |
4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的最低报价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商务 部分 (10分) |
5分 |
提供同类型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以中标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
企业资质健全,具有规范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得5分,不具备不得分。 |
|
技术 部分 (50分) |
5分 |
土地及房屋具备有效合法的使用手续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
符合场地交通便利,远离人口密集区及主城区,具备独立、封闭式管理条件的得5分,不符合不得分。 |
|
10分 |
满足场地占地面积不少于10000㎡,房屋建筑总面积不少于6000㎡,犬只饲养区域不少于4000㎡的得10分;场地占地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犬只饲养区域面积中任意一项少500㎡的得5分;场地占地面积、房屋建筑总面积少于、犬只饲养区域面积中任意一项少1000㎡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0分 |
场地具备一次性收容饲养2500只以上流浪犬的能力的得10分;2000-2500只的得5分;2000只以下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
10分 |
功能区(接待区、接收区、隔离区、犬舍区、免费领养区、宣教区、办公生活区、犬尸处理区)设置合理,设施配备齐全。优得10分,良得7分,一般得4分,差或不全不得分。 |
|
5分 |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照项目运营,管理责任、内部管理职责分工、日常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制度健全,目标明确合理的,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的得1分,差不得分。 |
|
5分 |
人员配备合理,最低配置人数不少于20人,含两名持《执业兽医师资格证》兽医的,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
二、原开标时间及地点现变更为:
1、时间:2020年11月9日13:30(北京时间);
2、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开标三室(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单位: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石晓波 联系电话:0931-4818519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戴佶宙
电话:0931-4608327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