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18年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第三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18年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第三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18年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第三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73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18年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第三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2018年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第三方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项目,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卫生检测监测(含集中式空调通风系统)、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测监测、学校卫生检测监测、消毒卫生检测监测、医疗卫生检测监测。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抽检计划已经下达,6月初需上报工作总结,时间紧,任务重,为了保证项目的延续性并按期完成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抽检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和专家论证,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选择这家供应商的原因如下:
1.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近期对实验室等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改造,抽检工作一时无法开展。
2.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编号172812050525),有效期能力覆盖本次任务的完成。
3.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先后受甘肃省卫生综合监督局、兰州新区卫生局、嘉峪关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张掖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平凉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委托,开展过公共场所(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检测监测工作,并承担了2017年兰州市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任务的检测监测工作。
4. 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监督抽检过程中能够实施现场采样,能够保证人员、车辆等工作需求,且不收取相应的交通费、采样费等费用。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本次采购由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刘炯 省卫计委综合监督局 工程师/公共卫生科科长
根据国家卫计委下达的2018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及省级抽检计划任务安排,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需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场所(含集中空调)、生活饮用水、消毒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等工作。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质认定部门所批准的全部检验检测能力,该公司是前期参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竞争性磋商的唯一投标单位,鉴于现阶段市疾控中心无法承担相应的检测抽查任务,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有2017年完成相应抽检任务的实际能力和技术优势,建议仍由该公司承担2018年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并按照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二 刘俊娓 甘肃省疾控中心 主任检验技师
根据国家卫计委下达的2018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及省抽检计划,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承担抽检工作涉及公共场所卫生(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生活饮用水、消毒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等工作。由于承担检测任务的兰州市疾控中心对实验室等业务用房进行维修改造,无法开展相关检测工作。该项目后报请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但只有一家公司参与投标,导致流标。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是唯一一家前期参与2018年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竞争性磋商公开招标的单位,其资质及检测能力能够满足2018年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建议仍由该公司承担2018年重点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按照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三 吴雯卿 甘肃省疾控中心 副主任技师
根据国家卫计委下达的2018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及省抽检计划,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承担抽检工作涉及公共场所卫生(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生活饮用水、消毒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和医疗卫生等工作,由于承担检测任务的兰州市疾控中心实验室用房改造工程尚未完成,无法开展相关的检测活动。为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双随机抽检任务,经请示同意,将兰州市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承担,经报请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同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在采购时限截止,仅有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按要求递交了响应文件。经对该公司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后,认为该公司的资质和获资质认定部门批准的检验检测能力能够满足兰州市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同意推荐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兰州市2018年卫生计生监督抽检任务,并按单一来源采购处理。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7.91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甘肃利康卫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建区S615号规划路以南南特数码广场实验办公楼一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卫生计生监督所
联系人:赵连祥 电话:18919981305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