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共青团兰州市委网上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共青团兰州市委网上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共青团兰州市委网上建设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74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共青团网上建设项目:1、在“指点兰州”手机客户端开设“青春兰州”专栏;2、“兰州共青团”微信公众平台、网站、微博和头条号运营维护及改版升级。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推进共青团改革,焕发共青团的生机活力,要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展示共青团动态及团员青年的优秀事迹,使人们从不同角度了解共青团、了解团员青年,增强共青团兰州市委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的影响力,建设共青团网络平台,通过网络才能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共青团兰州市委网上建设需要一家既具备新媒体网络技术又具有新闻采编资质的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理由: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是兰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拥有新媒体所具备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同时以《兰州日报》、《兰州晚报》为依托,拥有传统媒体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及新闻采编资格,而且拥有实力雄厚的新媒体网上建设技术团队,具有丰富的政府网站建设经验,拟采用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为实施单位。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严志武 兰州互联网新闻中心/主任
意见: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是兰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凭借兰州日报社35年的底蕴和积累,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运营的全媒体集群已成功跻身全省新媒体第一方阵。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将围绕共青团兰州市委的中心工作,做好新闻舆论宣传工作。计划利用“青春兰州”APP专栏、“兰州共青团”微信公众平台、共青团兰州市委网站、“兰州青年”新浪微博、头条号等网络平台,创作青年喜闻乐见的内容,整合全媒体平台进行传播,达到宣传青年、教育青年、引导青年、团结青年的目的。基于已有的合作默契以及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日渐成熟的新媒体运营技术,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定能为共青团兰州市委更好的凝聚青年、服务青年,做好宣传服务工作。
专家二 丁晶 兰州日报社/主任记者
意见:作为兰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可,其传播能力与社会影响力也日益剧增。该公司除了有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外,其在新媒体技术及新媒体活力等方面也表现卓越,在运营管理托管的官方新媒体平台的实践中屡有创新,粉丝数成倍增长,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兰州指点传媒作为兰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能够保证共青团兰州市委与其合作时工作资料的保密性,符合单一来源专业性、延续性标准,具备共青团兰州市委各项宣传的要求。
专家三 郭佑民 兰州交通大学/教授
意见: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于2015年成立至今,已发展成为涵盖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多个网络平台的新媒体技术公司。继2017年与共青团兰州市委合作以来,为共青团兰州市委的宣传工作做了许多创新,在宣传报道内容上重点突出了团组织代表青年、联系青年、服务青年的工作导向,着力展现了共青团兰州市委在“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中的举措及取得的成果。2018年,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将一如既往的以多种创新形式努力做好共青团兰州市委的宣传工作。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6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11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共青团兰州市委
联系人:王喆 电话:0931-8466392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