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煤质抽检服务
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煤质抽检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煤质抽检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GK2018-046附1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煤质抽检服务
三、采购单一来源的理由:
煤质抽检工作是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工作任务之一。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由环保、工信委、质监等多部门配合完成工作任务,因而煤质抽检工作综合性强、整体性和配合性都有很高的要求,承办单位必须在本地有常设机构,能够及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煤质抽检计划开展相关工作,必须具备煤质抽检批次量大的检验能力,检验结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是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重要依据。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煤质抽检服务项目3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进行了公开招标,4月8日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考虑自2013年以来,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相关煤质抽检工作均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双方合作良好,该单位每年度均圆满地完成了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煤质抽检工作任务,且经此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人仅此一家。因此,本项目拟继续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2018冬防煤质抽检服务项目中标单位,是我省唯一一家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检验机构,检验设备、检验人员在全省具有很强的优势,且长期承担兰州市的大气污染治理煤质抽检工作任务,具备年度3700批次抽样和检验的能力,能达到完成抽检任务的时效性要求,检验数据准确,是甘肃省内唯一具备能力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赵鹏 甘肃省计量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兰州市的一项重点工作,煤质抽检工作是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技术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环保、质监等多部门联合管理,煤质抽检需驻电厂、煤炭市场抽样、检验等多个环节组成,综合性很强,对工作的整体性、配合性要求非常高。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我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检验机构,在质检行业里有很大的影响力,检验资质、设备能力及人员数量等条件均能满足大批量、高频次、强时效性的煤质抽检工作的要求,是甘肃省内唯一具备能力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煤质抽检服务3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进行了公开招标,4月8日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仅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一家单位是有效投标单位。基于上述情况,为了保障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如期开展和顺利完成,建议选择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二 曹学功 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 工程师
兰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环保、质监、工信委等多部门联合实施,工作综合性强,需要多部门配合完成,是兰州市的一项重点工作。煤质抽检工作是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驻电厂抽样、煤炭市场抽样、检验、信息报送等多个环节,因为抽样和检验任务工作量大、时效性强、涉及面广,在承接检验任务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员、设备及车辆等,承检机构必须具备大批量抽样和检验的能力,检验结果是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依据,必须准确无误,且须满足从抽样至上报检验结果不超过32小时、不合格的批次第一时间报送检验结果的时效要求。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是2017年兰州市“冬防”期间煤质检验中标单位,连续多年承担并圆满完成了兰州市冬防煤质检验工作。是甘肃省内唯一具备能力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建议选择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为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三 包文红 甘肃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 高级工程师
煤质抽检工作是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技术保障。抽检范围涵盖电厂、煤炭市场等区域,工作内容包括驻电厂、抽样、检验、信息报送等多个环节,依据治污办的要求,从抽样至上报检验结果不超过32小时、不合格的批次第一时间报送检验结果。煤质抽检工作具有工作量大、时效性强、涉及面广等特点,承检机构在实施检验任务时需要投入大量的工作人员、检验设备及抽样车辆等,同时还要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突发应急事件的及时性要求。
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煤质抽检服务3月15日发布采购公告进行了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而废标,因为仅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一家单位是有效投标单位,建议选择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为2018年煤质抽检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88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镇东坪街536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人:何月华 联系电话:13519499231
单位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北城壕 4 号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