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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交车载电视开展普法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2018-04-20阅读次数:

兰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交车载电视开展普法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交车载电视开展普法宣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82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开展公交车载电视普法宣传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全面提升全民法治宣传普及率、知晓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建设法治兰州的工作成效,更好地为兰州市民群众提供最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兰州市司法局将依托甘肃飞天广电数字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媒体影响力大、认知度强、用户粘性高、受众面广的宣传优势,在我市公交车载电视,采用电视广告形式进行普法宣传重点覆盖,为确保宣传工作顺利进行,最大化地发挥宣传作用,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该项目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为:甘肃飞天广电数字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飞天广电数字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立足兰州市,从事宣传工作5年,其所拥有的媒体覆盖面广,认知度强,媒体形式新颖,用户粘性高,宣传效果显著,具有较强的传播优势和舆论引导作用,能够在宣传兰州市法治建设服务工作成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拟采用甘肃飞天广电数字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为实施单位。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甘肃广电总台播控中心 副高级工程师 李欢

甘肃移动电视频道隶属于甘肃广电总台新媒体事业部,也是国家广电总局正式下文批准的甘肃省内唯一一家户外频道,该单位除了有先进的采编技术设备和强大的技术制作团队,还有专业的活动策划运营团队、市场营销团队、媒体推广团队,现已成为总台制作中心强大的后生力量,成为广电总台制作中心公益广告制作发布的主力军。

专家二 甘肃省广电总台总编室 正高级工程师 万天栋

甘肃移动电视频道是甘肃广电总台下属的一个频道,和甘肃卫视、甘肃公共频道、甘肃文化影视频道同属,拥有先进的无线传输技术,精良的制作团队,先进的采编播设备,保证了频道的迅速发展,现已成为传统电视媒体最大的竞争对手,影响力大,受众面广,多渠道播出,使该频道提前进入全媒体时代,鉴于兰州公交集团的唯一性,作为本地媒体行业的甘肃移动电视同样具有唯一性。

专家三 甘肃广电总台新媒体事业部 副高级工程师 王乐中

甘肃移动电视频道是政策发布的有效平台,多年来已成为百姓答疑解惑、求助帮助的重要渠道,频道节目内容丰富,宣传教育效果良好,具有很高的公益属性和媒体价值,频道自办的法制宣传栏目、生活服务栏目、卫生科教栏目等都具有很高的实用价值,服务广大百姓,为百姓宣传普及国家方针政策、法律常识、民生信息,是亲民、利民的好媒体。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9.8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甘肃飞天广电数字移动电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26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何昭睿      电话:15002669291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