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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报宣传片等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2018-05-02阅读次数: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报宣传片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汇报宣传片等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90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第一包:汇报宣传片

第二包:《警花说交通》;

第三包:交通安全宣传广告进电梯

第四包:今日头条宣传。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第一包: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警工作、树立交警形象,汇报工作成就和交警风貌,需要拍摄专题宣传片,须与兰州市公安系统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熟悉兰州市交警队伍的建设和工作情况。鉴于上述原因,为拍摄高质量的宣传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包:项目谈判对象单一明确,服务质量良好,在社会认知度、节目影响力、收视率等方面有着优异的成绩。在兰州地区是影响力较大的专业交通电视节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三包:项目谈判对象单一明确,服务质量良好,技术先进,须具有丰富的楼宇电梯轿厢广告运营经验。基础设置平台覆盖范围广,有良好的宣传效果。为了保持宣传服务的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四包:今日头条是国内首款资讯类社交平台,是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它可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并有庞大的用户群,兰州市交警支队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做好交通宣传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今日头条平台开展交通宣传工作,甘肃九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今日头条在兰州的指定代理实施推广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第一包供应商为:北京山川众仁影业有限公司。理由: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警工作、树立交警形象,汇报工作成就和交警风貌,需要拍摄专题宣传片,因该项目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力大,须由技术实力强,设备先进,工作人员素质高的企业负责实施,经用户多方考察北京山川众仁影业有限公司相关的服务资质,符合兰州市交警支队宣传片的拍摄编辑等资质,为了确保宣传的效果和质量,由北京山川众仁影业有限公司实施此次项目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第二包供应商为:兰州广播电视台。理由:《警花说交通》栏目收视名列省内各自制栏目前列,有较为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多次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合作,起到了较好的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了宣传优势,须由兰州广播电视台承担该项目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第三包供应商为:兰州华强传媒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理由:“兰州华强传媒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兰州市唯一一家运营楼宇电梯轿厢视频媒体的广告公司,多次参与市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广告进电梯的招标活动并中标,企业产品质量良好,产品价格适中,服务质量良好,售后服务承诺到位。该公司独家经营覆盖市内四区楼宇电梯轿厢广告宣传点位、受众群广、宣传效果好,有丰富的楼宇电梯轿厢广告运营经验和成功案例,由兰州华强传媒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第四包供应商为:甘肃九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理由:今日头条是国内移动互联网领域成长最快的产品服务之一,为用户推荐有价值个性化的信息,从2012年至今用户已超过6亿,具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发布相关公告,以服务社会,需要在今日头条在开展宣传工作。由甘肃九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五、专家评审意见:

第一包:

专家一  甘肃省普查中心  万国福  高级工程师

该项目是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警工作、树立交警形象,汇报取得成就而拍摄的宣传片,经多方考察调研,北京山川众仁影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影视制作企业,公司拥有国内一流的拍摄设备与后期制作软硬件系统,企业产品质量和后期服务较好,企业综合实力较强,该公司与兰州市公安系统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熟悉兰州市交警队伍的建设和工作情况。鉴于上述原因,为拍摄高质量的宣传片,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北京山川众仁影业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专家二  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俭勇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警工作、树立交警形象,汇报取得成就而拍摄的宣传片,需要制作宣传片。要求时间紧,对内容拍摄要求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很难达到所需效果,应在前期多方调研考察的基础上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北京山川众仁影业有限公司拥有国内一流的设备和资源,有较强的专业影视制作能力,综合能力强,由该公司负责本项目实施,可以保证达到预期效果。

专家三  兰州理工大学  赵子文  教授

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警工作、树立交警形象,汇报工作成就和交警风貌,需要拍摄专题宣传片,因该项目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力大,须由技术实力强,设备先进,工作人员素质高的企业负责实施,经用户多方考察北京山川众仁影业有限公司相关的服务资质,符合兰州市交警支队宣传片的拍摄编辑等资质,为了确保宣传的效果和质量,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北京山川众仁影业有限公司实施

第二包:

专家一  杨永生  兰州市环保局  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为兰州市交警支队与兰州市广播电台多年合作的《警花说交通》项目的持续项目,多年来已经成为兰州广播电视台的招牌栏目,社会影响面大,兰州广播电视台无论在制作质量及后台支持方面有专业技术及人员合作及支持,质量有充分的保证,故本项目具备唯一性,只能继续由兰州广播电视台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后续的栏目服务。

专家二  陈显军  甘肃省科学院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交警支队《警花说交通》电视栏目项目是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通法规,引导社会文明行车,规范交通秩序方面,发挥电视媒体宣传优势,在电视栏目上制作和播放节目宣传项目,《栏目》在兰州市广播电视台自开播以来,节目影响力,社会认知度和收视率调查方面均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在兰州市交警支队兰州广播电视台多年通力合作下,已将《警花说交通》栏目打造成优秀的大型交通法制类节目,兰州广播电视台具有该栏目丰富的播出经验,因此,该项目由兰州广播电视台继续制作播出,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三  张俭勇  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发挥电视媒体直观性强,覆盖面广的宣传优势,与兰州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了《警花说交通》电视宣传栏目,从开播至今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18年,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需要继续进行宣传,项目具有持续性,故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由多年已经具有制作经验和专业技术团队的蓝走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

第三包:

专家一  甘肃省科学院  陈显军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宣传广告进电梯项目一直由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提供服务,宣传效果良好,技术先进,为了保持宣传服务的延续性,本项目需要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兰州市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继续提供宣传服务。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市兰州市唯一一家运营楼宇电梯轿厢视频媒体的广告公司,基础设置覆盖范围广,推荐为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二  兰州市环保局  杨永生  高级工程师

2015年以来,兰州华强传媒有限公司承担了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宣传广告进电梯项目,该公司独家经营覆盖市内四区楼宇电梯轿厢广告宣传点位、受众群广、宣传效果好,有丰富的楼宇电梯轿厢广告运营经验和成功案例。为了继续做好交通安全类宣传和服务的良好效果,建议继续由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进行此次项目的服务与实施,故推荐该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专家三  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张俭勇  高级工程师

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是兰州市唯一一家运营楼宇电梯轿厢视频媒体的广告公司,该公司已为楼宇广告投入了数百万之资金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基础设置平台覆盖范围大,传播面广,已在兰州市四区800多栋高楼写字楼、居民住宅楼和酒店宾馆,2300多个广告发布点发布了数字视频广告宣传。近年来兰州市交通警察支队的交通安全宣传广告楼宇电梯轿厢视频媒体的广告一直由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承担,因此为了项目的延续性,故推荐该公司为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第四包:

专家一  万国福  甘肃省普查中心  高级工程师

今日头条是国内首款资讯类社交平台,是一款基于数据挖掘的推荐引擎产品,它可为用户提供有价值的个性化的信息服务,并有庞大的用户群,兰州市交警支队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做好交通宣传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今日头条平台开展交通宣传工作,甘肃九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今日头条在兰州的指定代理实施推广单位,该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九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专家二  张俭勇  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今日头条是国内移动互联网领域成长最快的产品服务之一,它为用户推荐有价值个性化的信息,从2012年至今用户已超过6亿,具有庞大的用户群体,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发布相关公告,以服务社会,需要在今日头条在开展宣传工作,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甘肃九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今日头条在兰州的指定代理实施推广单位,该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九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专家三  赵子文  兰州理工大学   教授

为了更好的开展城市交通文明建设各交通管理信息的及时、广泛的传播,兰州市交警支队需在今日头条上做宣传,甘肃九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甘肃省今日头条的合法代理商,有良好的信誉和代理经验撰稿严肃,符合兰州市交警支队媒体宣传的要求,因该项目信息发布时效性高,政策性强,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由甘肃九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1.8万元(第一包:35万元;第二包:40万元;第三包:30万元;第四包:6.8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第一包供应商名称:北京山川众仁影业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

第二包供应商名称:兰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第三包供应商名称:兰州华强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号保利大厦

第四包供应商名称:甘肃九夙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牟家庄和平路68号2单元302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建军  电 话:0931-5167081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    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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