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兰州市新闻办微信公众平台运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兰州市新闻办微信公众平台运营项目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111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在该平台推送关于兰州的新闻资讯;负责平台子菜单的设置及内容实时更新;负责平台网站栏目设计及内容更新;负责网站栏目下的市民留言整理上报及回复;负责平台评论、留言管理;对公众账号的文章界面进行优化编辑,提供技术支持等。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自2015年由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代为托管该微信公众号以来,平台粉丝数目不断增长,全面定时刊发各类关于兰州民生等信息。2017年,利用独有微信第三方开发平台,“微兰州”全新改版,推出“走进兰州”、“媒体看兰州”、“记录兰州”、“建言献策”等子栏目,给用户耳目一新的感觉,同时也为宣传兰州提供了更为多样的宣传方式与崭新窗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
理由: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兰州日报社旗下的新媒体平台,拥有新媒体具备的影响力,同时具备公信力和保密性。该公司拥有专业的活动策划运营团队及媒体推广团队,是兰州日报社强大的后生力量和信息发布主要力量,由其承担微兰州”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维护工作能起到良好效果,故拟定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供应商。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郭佑民 兰州交通大学 高级工程师
“微兰州”微信公众号是由市委宣传部开发的政务微信公众号,旨在发布政务信息、工作交流研讨、传播兰州形象、展示兰州风光、推介兰州特色。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是兰州日报社旗下的新媒体平台,享有《兰州日报》、《兰州晚报》等原创信息的采集发布权。自2015年由兰州指点传媒公司代为托管该微信公众号以来,平台粉丝数目不断增长,全面定时刊发各类关于兰州民生等信息。2017年,利用独有微信第三方开发平台,“微兰州”全新改版,推出“走进兰州”、“媒体看兰州”、“记录兰州”、“建言献策”等子栏目,给用户耳目一新的感觉,同时也为宣传兰州提供了更为多样的宣传方式与崭新窗口。此项目将继续由兰州指点传媒公司来进行管理运营,符合单一来源项目研发性、延续性和专业性的标准。为节约政府采购成本,保证该项目持续平稳推挤,建议服务期限为3年。
专家二 严志武 兰州互联网新闻中心 副高级工程师
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兰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在兰州乃至全省范围内有着广泛的社会认可,其传播能力与社会影响力也日益剧增。该公司除了有传统媒体的权威性外,其在新媒体技术及新媒体活力等方面也表现卓越,通过近两年对“微兰州”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营管理,使得该平台的受众覆盖率不断增长,社会影响力也大幅提升。今年初,“微兰州”全面改版后,可读性、互动性增强,用户反响良好。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专业性、延续性标准,具备市委宣传部各项宣传条件。为减少采购成本,节约采购时间,简化采购程序,建议服务期限为3年。
专家三 高 冲 兰州晚报 高级编辑
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兰州日报社的全资子公司,拥有新媒体所具备的影响力,同时又具备传统媒体所拥有的公信力及保密性。该公司拥有专业的活动策划运营团队及媒体推广团队,现已成兰州日报社强大的后生力量及信息发布的主要力量,每日近百万级的受众影响力可以帮助扩大兰州市对外宣传的影响力。2017年初,“微兰州”微信公众号全新改版后,增设了“媒体看兰州”栏目,更加全面立体的起到宣传兰州推广兰州的良好效果。符合单一来源专业性标准。为保项目开发的专业性和延续性,及平台运行的稳定性,节约政府采购成本,建议服务期限为3年。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5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名称:兰州指点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报业大厦11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朱佳 电话:0931-8454769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