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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购置执法执勤车辆1辆

信息时间:2018-05-15阅读次数:

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警用执法执勤车辆1辆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警用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GK2018-1271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 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警用执法执勤车辆1辆。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由于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执法执勤用车数量不足,无法满足正常业务开展,20184月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警用执法执勤车辆购置举行了招标(项目编号为GK2018-127),此次招标过程中因有效投标人不足造成了废标,为充分履行公安职责,有力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项目的现实情况和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甘肃仕通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理由为甘肃仕通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能够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车辆,公司信誉良好,提供的车辆性价比高,能快速供货。基于以上理由,该项目拟由甘肃仕通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供货。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孙怀君 兰州石化汽车工程学院 工程师

专家意见: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因办案业务开展,需要购置警用车辆,包括侦查车和指挥车,在公开招标中,因一次有效投标人不足造成了废标,严重影响了工作。警用执法执勤车辆为特种车辆,政府采购协议目录中没有此类货物,鉴于项目的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仕通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供货,节约时间,保证公安工作正常进行。

专家二 张小红 兰州石化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副教授

专家意见:该项目于20184月一次次在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均由于有效投标人不足而未完成采购工作,且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车辆协议供货产品分类中也无侦查车和指挥车。鉴于该项目所需车辆为特种车辆,国内改装厂家不多,为确保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和项目进度,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经考察,甘肃仕通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可提供满足项目要求的车辆,该项目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仕通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专家三 张化平 兰州石化机械工程学院 工程师/讲师

专家意见:因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办案用车数量不足,无法满足业务要求,20184月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购置警用业务执法执勤车辆,因有效投标人不足而废标,政府采购协议目录中没有此类货物。警用执法执勤车辆属于特种车辆,符合国家改装要求的厂家较少,考虑到该项目的现实情况和特殊性,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仕通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供货。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2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名称:甘肃仕通德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西固东路7

九、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西固分局

联系人:邸光昌 电话:13399315800

        达泳合 电话:13399315737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肖菲 电话:0931-4608328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伊真大厦13楼)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2018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