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专题片等项目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专题片等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专题片等项目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150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第一包:2集纪实性专题片《美村三十六计》,展示我市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基层党组织在集体经济发展、村容村貌整治、精神文明建设、群众增收致富等方面进行的探索实践;
第二包:专题片《不忘初心塑丰碑》,积极服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配合中组部制作“初心”教育教学资源,展现雕塑家何鄂献身艺术,心系人民;
第三包:专题片《共筑中国梦》,反映兰州市老干部对党的信念坚定不移,紧跟党的步伐,始终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身体力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影响和带动周围的群众坚定不移跟党走,共同释放正能量。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第一包:根据甘肃省党员教育中心《关于上报〈美村三十六计〉选题的通知》要求,需摄制2部纪实性专题片。制作单位须与中共兰州市委有良好的合作关系,熟悉兰州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美丽中国建设开展工作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二包:项目谈判对象单一明确,服务质量良好,在社会认知度、影片影响力等方面有着优异的成绩。在兰州地区是影响力较大的专业影视制作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第三包:项目谈判对象单一明确,服务质量良好,技术先进,多年来与中共兰州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建立了良好的专题片、纪录片制作合作关系,并采集了丰富的各类会议、活动视频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第一、二、三包供应商为: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理由如下:
1、2017年,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在与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合作制摄制《抓党建促脱贫》系列专题片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乡村振兴方面的视频素材,本次摄制指定该单位摄制可兼顾拍摄质量与效率。
2、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对艺术家何鄂已跟拍3年,收集了珍贵丰富的视频资料,这些资料具有不可替代性。
3、从2017年下半年至今,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跟踪拍摄了兰州市老干局大量的会议、活动等视频资料,为做好专题片《共筑中国梦》做好了充实的准备。
五、专家评审意见:
第一、二、三包:
专家一 甘肃电视艺术家协会 黄怀璞 教授
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多年来与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合作良多。此次合作拍摄的纪录片、专题片《不忘初心塑丰碑》、《美村三十六计》、《共筑中国梦》同为党员教育电视片,要求摄制团队必须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过硬的制作水准,而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完全具备上述能力。
尤其对专题片《不忘初心塑丰碑》的拍摄制作而言,由于之前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已对片中主人公何鄂先生进行过多年的采访,对她的人生经历与艺术追求有着深刻的了解,能够很好地把握主题,所以其对该片的创作质量有充足的信心和保证。
与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继续合作,定能保证此三个系列纪录片、专题片的制作水准。
专家二 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 孟子为 教授
纪实性专题片的拍摄对制作团队的软硬件都有着很高的要求。而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拥有目前兰州最先进的高清摄像机、轨道、摇臂、无人机、苹果非线性剪辑系统等强大的前后期设备,且拥有一支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制作团队。其创作的《雨季的珍藏》、《生命三重奏》、《最后一战》等优秀纪录片、专题片先后在全国获奖并在央视和多家卫视频道播出。其与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合作的《不让须眉铸警魂》等片亦在甘肃省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电视片评比中获奖。并在多年的合作拍摄中积累了大量党员教育片的拍摄经验。因此,在纪录片、专题片《共筑中国梦》、《不忘初心塑丰碑》、《美村三十六计》的拍摄制作中,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能保证高效高质完成。
专家三 甘肃广播电影电视台 魏宝民 一级导演
由于拥有作风过硬、业务娴熟、敬业高效的创作队伍,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多年来与中共兰州市委、市政府,及市属各部、委、办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能高效、优质、及时完成任务,其拍摄制作的《文明花开正当时》、《和衷共济》等五十余部专题片、纪录片,受到各合作单位的一致好评。
此次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要求拍摄的纪实性专题片《美村三十六计》、反映兰州市老干部爱党爱国,激发群众正能量的专题片《共筑中国梦》、反映著名雕塑家、共产党员何鄂先生献身艺术、心系人民的专题片《不忘初心塑丰碑》,都有着较高的技术水平及艺术水准要求,因此需要与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保持更紧密的合作,以保证影片的高品质完成。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6万元(第一包:26万元;第二包:15万元;第三包:15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第一、二、三包供应商名称: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段永清 电话:0931-8488324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2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