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电影《河口杀》(又名:《功夫拉面》)摄制项目
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电影《河口杀》(又名:《功夫拉面》)摄制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电影《河口杀》(又名:《功夫拉面》)摄制项目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152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电影《河口杀》(又名:《功夫拉面》)摄制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该项目是2017年经甘肃省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报国家广电总局立项的三年期电影项目,2017年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由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中标,且开展了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前期创编、建组等工作。作为延续性项目,2018年要开展该项目的摄制发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的一致性,以及影视作品创作的特殊性,确保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 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单位具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并长期为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传媒大学等拍摄、制作、播出电影、大型文献纪录片、宣传片、汇报片等,在影视事业开发、市场分析、创意设计制作等方面具有资源优势。制作完成电影《赣南之恋》、《火海逃生》,30集大型文献纪录片《新中国外交》、8集纪录片《陈毅元帅》、5集纪录片《皇后大道中18号》等、5集纪录片《第八战区之冬季反攻》、8集纪录片《先辈的旗帜》、5集纪录片《远山的记忆》等,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文献纪录片二十年精品创作奖等,多部作品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媒体播出,该公司有稳定专业的摄制队伍,固定的工作场所,高清前后期设备能力配备完整。有稳定的发行渠道。拟采用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实施单位。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杨继军 副编审 敦煌文艺出版社
该项目主题鲜明、积极向上,具有打造为一部极具艺术性和商业价值的底蕴。由于影视创作的特殊性,需要选择具有相当资质,在制作和发行方面都要有经验的合作方执行。因此,本人认为电影《河口杀》项目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有以下优势:
1.创作经验丰富。从业时间十年以上,拍摄了大量影视片,多部作品在央视播出。
2.发行渠道畅通。有近百集作品在央视、全国各电视台发行,具有深厚的渠道运营经验。
3.双方曾合作过《抗战西北国际大通道》等项目,能够较好地配合完成影视剧创作,团队性较强。
综上所述,建议电影《河口杀》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开展招标工作,打造一部具有西部元素、侠义精神的电影。
专家二 王怀武 教授 兰州城市学院
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具有丰富的创作经验。该公司参与了国内外许多大型纪录片、专题片以及电影的制作,因其高水平的作品,多次受到中宣部、中央电视台等单位的表彰。
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中央电视台纪录频道制作联盟成员,曾和中央电视台多次联合制作纪录片、电影,在影视开发、市场分析、创意设计等方面有充分的资源优势,有着畅通的央视发行渠道。
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已与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过《抗战西北国际大通道》等项目的合作,能够贯彻招标方的创作意图,达到影视合作的要求。
专家三 冯欣 副教授 兰州大学
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电影《河口杀》项目的单一来源应标方,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为央视纪录频道制作联盟成员。该公司有两部以上电视作品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并拥有稳定的摄制队伍,丰富的创作经验和通畅的央视发行渠道,具备应标的条件与专业能力。该公司已经与招标单位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进行过《抗战西北国际大通道》等项目合作,双方能够准确地把握对方的需求,在创作上有较高的默契度。
鉴于以上理由,同意推荐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应标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电影项目《河口杀》。
专家四 冯小平 副研究员 兰州市社科院
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申请电影《河口杀》拍摄制作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方式,完全符合该项目的要求和特点。该项目创作立意新,制作要求高,技术力量强,发行范围广,采用单一来源招标可以确保项目质量工期及各项需要。推荐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供应商,全面满足该项目的各项要求和具体条件。意见如下:
1.资质证明正规,商务服务规范。该公司具有国家颁发的专项许可证,资信手续完备,各类要件齐全,技术等级高,合同信誉好。
2.综合实力雄厚,技术制作先进。该公司创作拍摄阵容强大,人员素质高,设备一流,技术领先,管理机制完善。
3.创作经验丰富,作品多次获奖。公司创作拍摄制作各类材影视作品获奖,其中两部以上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
4.发行渠道畅通,各界联系广泛。公司作为央视纪录频道制作联盟成员,与央视和各地区、各省市各类媒体有着广泛且深入的联系,沟通交流便利。商业运作理念超前,宣传发布模式多样,发行推介具备优势显著。
5.双方协作密切,合作记录良好。公司曾与招标方进行过《抗战西北国际大通道》等影视项目上的默契合作,获得广泛好评,有着良好的合作记录。公司对西部特色的影视创作拍摄有深厚的文化情感和生活积累,对西部民族,特别是古装作品有深刻的理解和丰富实践经验。
综上所述,推荐确定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招标供应商。
专家五 沙宝红 高级经济师 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河口杀》电影作为兰州市和甘肃省重点文艺精品创作项目,已经甘肃省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立项完成了国家广电总局的拍摄备案,剧本创作也完成了作品的版权登记,现需进入拍摄阶段。因剧情的需要,该片对拍摄者有比较高的要求,拍摄者必须具有国家新闻出版总局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必须要有丰富的拍摄创作经验,必须要有稳定可靠的央视发行渠道,有过和兰州方类似项目特别是反映西部兰州风土人情、人文地理项目的合作历史,能够全面理解贯彻招标方的创作意图,达到影视拍摄对默契程度的要求。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完全满足并是唯一满足要求的项目实施方,建议单一来源采购由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公司实施。
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5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北京联纵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花园南里二区9号楼3单元202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广播电视传播中心
联系人:陶彦红 电话:0931-2177821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