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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西客站出发层LED刷屏机发布兰州文化旅游宣传广告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2018-07-23阅读次数: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在西客站出发层LED刷屏机发布兰州文化旅游宣传广告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西客站出发层LED刷屏机发布兰州文化旅游宣传广告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CS2018-0192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在西客站出发层LED刷屏机发布兰州文化旅游宣传广告

    三、采购单一来源的理由:

兰州西客站隶属兰州铁路局,按照《关于印发<兰州铁路局广告经营管理办法>》(兰铁多经2012140 )的有关规定,兰铁国旅公司所属的甘肃金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为兰州铁路局全局广告资源开发经营主体单位。

富鼎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与甘肃金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2014年签订《广告资源使用协议书》,就兰州西客站候车层大厅东西立柱东西两侧面52太嵌入式刷屏机在合同期内由富鼎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度假经营,享有广告经营权。由于其媒体的独家性,与其公司直接合作才能保证宣传广告投放的时效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确保宣传效果,因此选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在西客站出发层LED刷屏机发布兰州文化旅游宣传广告项目,拟由富鼎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承担,原因是201411月通过公开招标取得了兰州西客站候车大厅度假广告经营权,已入驻高端客户包括四个板块:政府机构和产业园区板块、金融行业板块、文化旅游板块、知名企业和优质产品板块。

五、论证专家意见

    专家一  张亚莉       兰州市图书馆/副研究员

 该项目两次公开招标,均因经营授权予以废标。根据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有关规定,因该项目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应由独家代理和符合条件的富鼎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实施。

专家二 马世荣        兰州石化/高级工程师

西客站出发层LED刷屏机兰州文化旅游宣传广告项目自实施来,经两次公开招标,因投标单位都不足三家,根据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经专家组再次论证,应由符合条件的富鼎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承担实施。

专家三  杨福泰         甘肃警察学院/副教授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在西客站出发层LED刷屏机投放兰州旅游宣传广告。该项目先后两次进行公开采购,均由于经营授权问题予以废标。201411月富鼎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取得了兰州西客站候车大厅独家广告经营权,已经入驻高端客户四大板块,该公司有专业的团队,营销策略和实战经验丰富,社会资源广泛,因此本次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富鼎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 30万元

    七、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富鼎网络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1422301-1510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常琼莉

联系电话:0931-8877887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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