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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视频督查系统(前端办案区)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

信息时间:2018-08-03阅读次数: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视频督查系统(前端办案区)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视频督查系统(前端办案区)建设项目设备购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172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400W高清红外半球、同步录音录像主机、全景、特写防暴半球摄像机、温湿度显示屏、拾音器、审讯室智能音频处理器、审讯管理系统、液晶显示器、督查网络存储主机、专用存储硬盘(4T)、400W高清红外枪机、支架、电源、交换机、网线、电源线、音箱、机柜、管材及其它辅材等设备。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本次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视频督查系统(前端、办案区)建设项目,一是对现有视频督查系统平台进行扩容升级,二是对现有督查前端系统利旧及升级改造。完成后既要满足现有辖区派出所及基层科所队视频督查系统的接入,又要满足省厅、市局、分局相关公安业务部门(如督察、法制、纪委、治安、户政等)现有系统的督查应用。由于甘肃省公安厅、兰州市公安局均采用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科达”品牌视频督查系统设备,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视频督查系统也应采购“科达”品牌视频督查系统设备,以保证系统的兼容性、衔接性,实现公安系统内的统一管理使用,且在保障公安信息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视频督查系统设备与省厅、市局、分局的无缝对接,保持视频督查系统平台稳定运行,保障售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 甘肃万通宽带视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体系,了解视频督查系统保障、熟悉软硬件架构,具有对软硬件进行升级和维护的能力,能够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故障排查排除,有能力保障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视频督查系统的运维工作。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由甘肃万通宽带视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闫加元 (省市政采库专家) ,甘肃省信息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拟采购内容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视频督查系统,需要对现有系统平台进行扩容改造、部分设备利旧,现有平台系统主要设备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视频产品,升级完成后的系统需与省公安厅、兰州市市局等相关公安业务部门的督查应用业务系统进行无缝对接,视频和数据的交换共享,因此,为了保证系统的一致性、设备的兼容性以及业务应用系统的无缝对接,本项目采购的主要设备需要与现有设备保持相同品牌,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经销商甘肃万通宽带视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责采购实施。

专家二:董坤伟  (省市政采库专家),甘肃建筑学院副教授。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视频督查系统(前端、办案区)建设项目是在现有视频督查系统平台基础上进行扩容升级、既满足现有辖区派出所及基层科所队视频督查系统的接入,又要满足省厅、市局、分局相关公安业务部门(如督察、法制、纪委、治安、户政等)现有系统的督查应用,现有系统的核心设备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为了保证与省厅视频督查系统无缝对接、数据共享、完全兼容,确保视频督查系统平台为同一生产厂家,因此,采购的内容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经销商甘肃万通宽带视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专家三:何方(省市政采库专家),兰州广播电视台高级工程师。

该采购项目是为响应省公安厅的要求,公安系统的办案功能系统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及视频会议必须与省厅视频督查系统无缝对接。省厅设备系统架构均为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交通治安分局的系统扩容升级改造必须在此平台进行,才能保证数据、协议的一致性。甘肃万通宽带视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作为该区域内授权代理商,其熟悉软硬件架构。鉴于该升级扩容具有唯一性特点,此项目须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甘肃万通宽带视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1.729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甘肃万通宽带视讯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南河北路956-962号高新大厦B座19层04号房间。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人:路迢      话:15379079986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