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兰州广播电视网、“爱兰州”移动客户端开设兰州文化旅游专栏项目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兰州广播电视网、“爱兰州”移动客户端开设兰州文化旅游专栏项目单一 来源公示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兰州广播电视网、“爱兰州”移动客户端开设兰州文化旅游专栏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175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在兰州广播电视网、“爱兰州”移动客户端开设兰州文化旅游专栏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由于兰州广播电视网、“爱兰州”移动客户端媒体具有独家性和专业性(为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所属),现申请对在兰州广播电视网、“爱兰州”移动客户端开设兰州文化旅游专栏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其原因为: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成立于2015年。其主要职责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网络新闻宣传,负责广播电视视听网络门户搭建、运行及业务拓展,广播电视节目在互联网移动网络上的传输播出出,担负兰州广播电视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任务,构建广播电视的网络宣传阵地。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现已建成拥有兰州广播电视网(www.1ztv.tv)、“爱兰州”移动客户端、《今日头条“兰视关注”》头条号、“爱兰州发布”微信矩阵、央视新闻移动网矩阵号、LZTV晴彩兰州微博等多个新媟体联合矩阵平台阵地。载至2018年底,广电网点击量达到704万,“爱兰州”移动客户端下载用户35万人,激活用户12万人。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李剑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是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需在兰州广播电视网、“爱兰州”移动客户端开设兰州文化旅游专栏,通过兰州广播电视网、“爱兰州”移动客户端集中宣传推广兰州文化旅游,发挥兰州主流新媒体对文化旅游宣传及产业发展的推广作用。因为兰州广播电视网、“爱兰州”移动客户端属兰州网络电视台运营,考虑到本专栏项目采购的特殊需求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需单一来源采购,由兰州网络电视台提供服务。
专家二 闫加元 甘肃省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拟采购内容为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在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开设“爱兰州”移动客户端兰州文化旅游专栏,以助推兰州文化旅游产业健康、快捷发展,集中宣传推广兰州文化旅游精品项目。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是兰州市唯一同时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资质”和“网络视听服务资质”的网络新媒体宣传平台,相应资质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可依法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因此本项目拟采购内容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负责制作实施。
专家三 董坤伟 甘肃建筑学院/副教授、
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主要任务是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网络新闻宣传,广播电视节目在互联网、移动网络上的传输播出,担负兰州广播电视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任务,到目前为止,节目收视率和点击量已超过450万次,整体用户影响力总数超过500万,是兰州市唯一同时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资质”和“网络视听服务资质”的网络新媒体宣传平台,具有相应的资质《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和《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可依法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应资质,不能保证业务开展的合法性,因此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唯一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负责采购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
供应商地址:兰州市庆阳路92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胡小林 电话:0931-8877887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727737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