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置4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置4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购置4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GK2018-253附2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购置4台执法执勤车辆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特勤大队承担着兰州市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及要访接待的交通安保特勤任务,执勤执法车辆是完成工作的重要保障,2018年7月2日和2018年8月2日通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因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多次招标失败”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及理由:经过考察,“甘肃仕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具备我支队所需2种车型,该企业实力强、所售车型多、售后响应及时、服务质量好,建议本项目任由该公司提供服务,以保障项目尽快顺利完成。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张俭勇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因工作需要,需购置警用执勤执法车辆,在公开招标过程中,由于要求高,两次招标均因不足三家导致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之规定,可以变更采购方式为单一来源,以保证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经过考察,“甘肃仕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由该公司负责项目实施,可以节约时间,不因项目前期废标影响后续工作。
专家二 兰州理工大学 教授 赵子文
因交通特勤执勤执法车辆对可靠性,安全性及功率有较高特殊要求,2018年7月2日和2018年8月2日通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因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多次招标失败”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由“甘肃仕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
专家三 兰州广播电视台 高工 何方
2018年7月2日和2018年8月2日通过两次公开招标,均因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废标,为保障全市重大活动,重要接访安保执勤执法任务的顺利开展,结合投标商参与投标的情况,此项目为加快实施进度,需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仕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5.94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甘肃仕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西路1210号
九、联系方式:(0931)2567557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陈殿荣 电话:13399312621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 8727737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