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公开 > 政府采购 > 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线布控球机和大屏移动终端项目

信息时间:2018-09-18阅读次数: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线布控球机和大屏移动终端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线布控球机和大屏移动终端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198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无线布控球机和大屏移动终端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拟为中心城区数字化试点中队采购大屏移动终端,无线布控球机套装,实现无线通讯、移动警务、现场查验、处罚,方便路面执勤民警开展工作。市公安局于2017年为我支队配发160台大屏移动终端,使用效果良好。由于设备属于行业专用设备,为保证所采购设备与市公安局现有设备、后台管理系统及售后维保无缝对接,并保证设备内嵌的各类交管APP客户端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理由:“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公安交管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开发、维护,用户评价良好、响应及时、服务质量好,因此次所采购设备均需定制开发交管业务APP客户端,建议本项目由该公司提供设备,以保障日后软、硬件兼容,便于维保。 建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设备提供商“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以保持设备后续服务质量的稳定,项目的延续性。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级工程师  张俭勇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2017年为路面执勤民警配备了大屏终端移动设备,方便民警开展工作,使用效果良好,2018年需继续采购,扩大使用范围,由于该设备属于公安行业专用设备,且须保证与原采购使用设备、后台管理系统相一致,保证设备内各类交管APP和使用环境项目一致,故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由“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实施。

专家二   甘肃省普查中心    高工   万国福

兰州市交警支队于2017年通过政府采购购买了160台大屏终端,使用效果良好,且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与服务,该项目是为交警增购大屏移动终端,由于该设备为行业专用设备,为确保本次采购设备与现有终端、后台管理系统无缝对接,确保终端各类APP应用正常使用,该项目采购具有唯一性,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务。

专家三   兰州广播电视台  高工  何方

该项目所采用大屏移动终端属行业专用设备,随着业务运行情况的增加,需对该设备进行增补采购,原有大屏终端设备由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并完成了集成与软件平台的部署,为保证此次设备与现有平台的数据对接,确保各类交管APP的正常运行,该次采购须以单一来源采购完成,并有原集成商负责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兰州中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面滩268号创业大厦C区5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华  电话:13399314915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电话:13399314915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