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轨道交通人员卡口项目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轨道交通人员卡口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轨道交通人员卡口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203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轨道交通人员卡口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位于国家地理中心,毗邻新疆,为新疆通往内地的主要通道,反恐防暴形势异常严峻。轨道交通空间封闭、人员密集,点多、线长、面广,人员流动性大,是反恐工作前沿阵地,一旦发生暴恐袭击、拥挤踩踏和个人极端案(事)件,极易造成灾难性后果,影响难以估量。为满足兰州轨道交通安全运营及执法执勤需求,提高轨道交通安保、反恐防暴和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群众安全出行,亟待在轨道交通各车站出入口建设相应的人员卡口监控点位,满足重点在公共安全领域的反恐布控要求。
目前兰州市公安局“雪亮工程”已完成了人员卡口大数据分析系统的建设,人员卡口监控点位已部署1500多路,主要在地面车站、广场、主要干道位置出入口等,但在即将运营的兰州地铁地下各站点还未部署覆盖,按地下人员卡口布控规划需要新增550路人员卡口监控点位。由于本次项目是依托“雪亮工程”平台,并依照“雪亮工程”为标准建设的视频延伸覆盖项目,实现地面与地下视频点位的连续无缝监控覆盖,需要与“雪亮工程”共享应用平台及大数据分析算法,统一平台也便于民警的实战操作和使用,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安部门反恐打击、处突维稳的战斗力,该项目确定为特殊需求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理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作为兰州市公安局“雪亮工程”建设运营单位,完成了1-9期全部“雪亮工程”建设和运维,负责“雪亮工程”运营多年,积累了宝贵的项目实施和运营经验,经过了兰州市公安局对于“雪亮工程”高标准严要求的考验,兰州市公安局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的服务及相关安全保障满意。为保证目前在用的资源、网络、平台和运维的统一性、安全性、延续性、稳定性和可操作性,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轨道交通人员卡口建设工作,仍然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来负责建设和运维,拟采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为实施单位。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1 闫加元 甘肃省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目前,兰州市人员卡口系统作为“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的重要实战应用系统已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卡口前端数据采集设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建设,兰州市公安局租用,本项目拟采购内容为轨道交通前端设备租用服务,为“雪亮工程”的延伸,必须与现有人员卡口系统无缝对接,完全兼容,比对算法一致,统一管理、统一维护,若采用其他厂家的设备,必须新增平台设备及分析比对软件,增加成本,存在其他潜在的风险,因此,采购内容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负责采购实施。
专家2 李剑 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是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所需轨道交通人员比对系统项目采购,建设内容是监控平台扩容,人员卡口系统扩容,前端抓拍系统及传输链路等,是兰州市“雪亮工程”向轨道交通建设延伸。项目需与已建成的兰州市公安局治安分局视频监控平台,兰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平台无缝对接,实现人员卡口系统的处理应用。考虑到人员比对系统无线采集,可靠传输,共享应用及特殊要求,此项目必须单一来源采购,由兰州市公共安全视频联网项目“雪亮工程”承建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继续提供服务。
专家3 董坤伟 甘肃建筑学院 副教授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轨道交通人员卡口系统,必须依托利用兰州市公安局系统平台及数据库,兰州市人员卡口系统作为“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的重要实战应用系统已建成投入使用,租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的人员卡口前端设备,为保证与兰州市公安局定位平台无缝对接,数据共享,确保统一应用,统一管理,统一运维。该项目具有唯一性及不可替代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需由兰州市人员卡口系统提供人员卡口和前端设备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负责实施完成。
专家4 何方 兰州广播电视台 高级工程师
该项目为节省投资、避免重复建设,做到平台、网络的共享,须充分依托兰州市公安局“雪亮工程”平台,充分利用该平台资源,可有效防止系统异构所带来的对接问题。“雪亮工程”由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提供服务。为保证该项目与平台的统一性及安全性,实现系统间的无缝对接,此项目需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继续由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实施。
专家5 段文广 兰州市气象局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轨道交通人员卡口比对系统项目作为原兰州市原有卡口系统从地面到底下的延伸和补充,该项目利用现有建成的计算资源和人脸识别模型库,不需要再搭建新的平台,仅需租赁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的550路人员卡口前端设备,即可无缝接入现有平台使用,不仅节约大量投资,而且实现与现有业务应用的无缝对接,资源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运维,节约成本,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负责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659.73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北路3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人:佘永强 电话:13028701100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电话:13028701100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