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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350兆PDT数字集群终端采购项目

信息时间:2018-09-29阅读次数: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350兆PDT数字集群终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350兆PDT数字集群终端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206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350兆PDT数字集群终端采购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公安局350兆PDT数字集群系统建设已经完成,由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形成了覆盖兰州市三县五区主要节点的通信网络。由于公安部在《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GA/T 1056-2013)中没有统一规定实现远程修改终端北斗/GPS 数据上报的方式(按时间/按距离/两者结合)、远程修改终端北斗/GPS数据上报的目的地址、远程修改终端北斗/GPS数据开关状态等功能的标准通信协议,因此,市面上不同厂商在实现上述功能时所采用的系统与终端之间通信协议和技术实现方式存在差异,为保证二次开发的功能在全局无线指挥调度中实战应用,需采购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的350兆数字PDT电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甘肃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理由:兰州市公安局350兆PDT数字集群系统建设已经完成,为实现与市局PDT数字集群系统的互联互通,完全兼容,保持一致,需采购甘肃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350兆数字集群系统。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何方(省市政采库专家),兰州市广播电视电台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公安局于2016年7月建设完成了兰州地区350M数字集群通讯PDT平台,集成商为东方通信兰州地区唯一代理商甘肃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为保证全局系统在安保、执勤及重要保障等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交通治安分局所用PDT终端须与市局平台互联互通。为避免不同品牌终端所带来的系统异构,保持 终端在数据、系统接口及协议的一致性,此采购须以单一来源方式完成,并由原系统集成商实施。

专家二:董坤伟(省市政采库专家),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兰州市公安局350兆PDT数字集群项目由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完成,为了保证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所需350兆PDT数字集群系统与兰州市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系统无缝对接,互联互通,确保在日常勤务及各项活动中无线通信指挥命令的畅通,避免不同厂商在实现各项功能采用的系统与终端之间的通信协议和技术实现方式上的差异,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兰州唯一代理商甘肃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完成。

专家三:闫加元(省市政采库专家),甘肃省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目前,兰州市公安局已经建成350兆PDT数字集群,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350兆数字PDT电台系统终端必须与市局系统实现无缝对接,互联互通,兰州市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终端为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产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保持与市局系统设备的一致性,兼容性,技术服务的延续性,本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在兰州唯一代理商甘肃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负责采购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16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甘肃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250号17层A座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人:张伟宏     电话: 15379079986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

联系电话:15379079986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