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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财政局大屏改造及运维项目

信息时间:2018-10-11阅读次数:

兰州市财政局大屏改造及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财政局大屏改造及运维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209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财政局大屏改造及运维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财政局大屏改造及运维项目是对原大屏进行的升级改造,需与原有系统和会议室进行对接,要求技术上的一致性,为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有可用设备,保护原有投资,保证本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及服务的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甘肃华悦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理由:兰州市财政局大屏及会议室建设、运维工作十多年来一直由该公司负责,其了解客户需求,熟悉原有系统,响应及时、服务质量好,在运维服务方面有良好的口碑,在业务能力、技术实力上均符合此次建设要求,因此次改造及运维是在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此采购须以单一来源方式完成,并由原系统集成商甘肃华悦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赵子文  教授  兰州理工大学  

意见:兰州市财政局大屏和会议室由甘肃华悦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完成,并由其实施运行维护和保养,服务质量优良,有效保障了用户单位的业务需求。本项目“兰州市财政局大屏改造及运维项目”是对原有部分失效部件的替换,升级,应由了解客户需求,熟悉原有系统,施工维保经验丰富的公司实施。为保证改造工程的质量,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高效可靠地完成任务,建议该项目由原系统承建和运维公司实施,为保持服务的延续性,系统的稳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对系统设备熟悉,施工经验丰富,有完善运维体系的甘肃华悦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专家二:田立强  高工 甘肃省计算中心

意见:该项目是在原显示大屏上进行的升级改造及运维项目。为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有大屏可用设备,保护原有投资,必须对原系统有充分的了解,熟悉各部分功能和设备性能并熟悉现场状况。原系统承建商甘肃华悦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了解、熟悉原系统的条件,自原项目建成以来一直在做运维工作并有良好的信誉。为保证该项目在执行中的业务不中断、数据不丢失和信息的安全,运维工作的延续性、一致性及降低业务风险。该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甘肃华悦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专家三:张俭勇 高工 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意见:财政局大屏改造和运维需要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要求技术上的一致性,项目属于原有服务的延续,需要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服务商进行,故应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由原系统运维服务提供商甘肃华悦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实施,以保证项目顺利进行,达到系统改造、运行、保障的目的。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5.51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甘肃华悦信息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201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张力元   电话:0931-8105007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莉萍     电话:0931-4608327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财政局。

反馈单位:兰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31-8105012

 

 

 

 

2018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