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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采购出租车长途车等客运行业驾驶员短信平台服务商项目

信息时间:2018-10-17阅读次数:

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采购出租车长途车等客运行业驾驶员短信平台服务商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采购出租车长途车等客运行业驾驶员短信平台服务商项目拟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216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采购出租车长途车等客运行业驾驶员短信平台服务商。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我处行业管理的从业人员有4万余人,由于当前交通运输领域各类业态以个人单车经营为主,不同于传统行业,交通运输行业一辆车就是一个班组,生产时车辆全部在外,企业对驾驶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千差万别,驾驶员能否获知行业管理政策规定及中央的大政方针全凭企业管理到位与否,为及时有效地将中央的大政方针和行业管理规定原汁原味地发送到驾驶员那里,让广大驾驶员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有关信息,便于提升行业管理质量和客运服务水平,我处于2016年初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合作建设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短信平台,该项目具有延续性和特殊性,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实施单位的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拟采用的唯一的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理由为:

该公司在移动业务运营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基站总量接近电信、联通基站数量总和,用户数量达330万户,网络更加稳定可靠,掉线率低,加之兰州移动近年来已合作建设“智慧司法”、“数字国土”、“数字安监”、“12345热线”、“数字地税”、“数字烟草”、“数字养老”等30多项信息化服务平台,存在设备技术成熟可靠、政企合作优质互信的特点,同时鉴于我单位2016已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合作搭建了短信息平台,为保证短信平台工作的延续性拟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为出租汽车长途车等客运行业驾驶员短信平台服务商。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刘建荣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行业管理出租汽车公司、长途汽车公车、旅游客运公司、驾校、长途客运站、公交企业、汽车租赁公司等,从业人员达4万余人。为了及时有效地将国家相关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发送至驾驶人员,快速掌握有关信息,从而提升管理水平和客运服务质量,于2016年初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合作建设了驾驶员短信平台。本项目是在原有短信平台基础上的升级和完善,项目具有特殊性和延续性,为了节约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周期,避免不必要的资金浪费应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前期运维服务良好,无线网络平台基站数量大、覆盖率高、稳定性好,可作为唯一供应商为本项目建设提供相关服务,使平台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专家二   张水合   教授

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于2016初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合作建设了出租汽车驾驶员短信平台,对当前交通运输领域及个人单车经营的驾驶员进行信息推送,让驾驶员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有关信息,经过近2年的运行,效果良好。2018年短信信息平台运行如更换服务提供商,将需要针对群体进行接收设备的更换,且需要创建新的管控系统。为保将业务的连续性,节约相关资金,减少项目风险,故出租车长途车等客运行业驾驶员短信平台服务商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负责项目实施。

专家三   张俭勇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为了对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政策法规宣传,从2016年开始利用短信平台进行相关信息推送,让驾驶员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从而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2018年需要继续购买此服务,服务具有延续性。从2016开始,该服务一直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负责提供,效果良好,如更换服务提供商,将重新部署新的管理平台,从建设成本和项目风险得不偿失,故从项目的特殊性和延续性出发,应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作为前期的服务提供商,其基站数量大,覆盖范围广,网络稳定,故2018年驾驶员短信平台应继续由该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以达到项目实施的目的。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00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联系人:李       话:0931-8171207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莉萍     电话:0931-4608327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联系电话:0931-8171207

201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