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财政局信息机房内网数据存储系统采购项目
兰州市财政局信息机房内网数据存储系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财政局信息机房内网数据存储系统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230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信息机房内网数据存储系统。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财政局内网数据存储系统于2015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杭州宏杉科技2台存储设备,并与当年12月上线运行;分别为内网核心数据存储MS7020一台,配置磁盘裸容量47TB(可用容量30TB左右),用于承载财政一体化大平台、财务集中核算监管系统、非税收缴系统、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系统等的数据库和虚拟化云平台等数据的存储备份。在移动机房托管同城灾备存储MS5520一台, 配置磁盘裸容量50TB(可用容量30TB左右),实时将核心存储数据复制到同城灾备存储上,实现数据的实时复制,目前在线业务及灾备系统运行稳定。目前内网核心存储MS7020可用存储容量已被现有的业务全部使用,无剩余空间可用。现有移动机房的同城灾备存储MS5520与核心存储采用实时复制,因此同城灾备存储与核心存储剩余空间一致。
根据我局业务发展要求,年底前我局又要新上财政部门决算系统,由于目前存储无剩余容量,在虚拟化平台上无法继续划分虚拟机做应用部署,同时也无法做数据库和业务系统的备份。同时由于内网两套虚拟化平台、数据库备份急需扩容,同时现有的各个业务系统数据持续增长,后期还有新增的业务系统需要增加,存储容量的扩容已经迫在眉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甘肃正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选择这家公司的原因如下:我局原有2台杭州宏杉科技的存储设备,设备目前运行正常,随着业务发展的需求,现有存储容量已无剩余,无法做虚机的应用部署及新业务的存储,现需对现有存储设备进行扩容,为保证本次扩容项目与原有设备保持一致,节约资金,缩短建设周期,本次采购项目具有唯一性,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又宏杉存储的甘肃总代为甘肃正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因此申请甘肃正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兰州市财政局“信息机房内网数据存储系统”项目的唯一供应商。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胡仲奎 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财政局内网数据存储系统于2015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了采购。目前内网核心存储MS7020可用存储容量已被现有的业务全部使用,无剩余空间。2018年底前要上的财政部门决算系统已无存储空间,必须进行扩容。为保证整个存储系统的一致性、扩容前后数据的存取畅通,避免不兼容造成的风险,本次采购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原则,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该产品的甘肃总代理甘肃正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扩容任务。
专家二 王立群 西北师范大学 副教授
兰州市财政局信息机房内网数据存储系统于2015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了采购。目前内网核心存储系统可用存储容量已被现有的业务全部占完,无剩余空间可用,必须立即进行扩容。为使整个存储系统的统一兼容性,使扩容前后的数据存取通道畅通,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具有唯一性,故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则,因此需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即由该产品的甘肃总代理甘肃正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扩容任务。
专家三 姬红 省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本次采购的项目是兰州市财政局内网存储扩容项目,主要包括内网核心存储和同城灾备存储的扩容。兰州市财政局于2015年10月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了2台杭州宏杉科技的存储设备,设备目前运行正常,随着业务发展的需求,现有存储容量已无剩余,无法做虚机的应用部署及新业务的存储,现需对现有存储设备进行扩容,为保证本次扩容项目与原有设备保持一致,节约资金,缩短建设周期,本次采购项目具有唯一性,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又甘肃总代甘肃正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甘肃正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路450号欣欣茗园10号-1-1702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兰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杨智中 电 话:0931-8105065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财政局 。
反馈单位: 兰州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31-8105065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