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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司法局“司法矫正”智能腕表项目

信息时间:2018-12-07阅读次数:

兰州市司法局“司法矫正”智能腕表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司法局“司法矫正”智能腕表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253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司法局“司法矫正”智能腕表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司法局为有效解决人机分离导致的脱矫、漏矫问题,兰州市司法局拟通过采购智能腕表实施监管。为避免因采购其他终端带来的平台数据迁转及对接等情况影响监管实效,同时,有效节约项目成本,建议继续从原供应商兰州移动处添购,以实现业务的快速部署及使用。节约相关费用考虑,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次采购的社区矫正智能腕表项目采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的原因如下

1、甘肃省‘智慧司法’项目由省司法厅与甘肃移动合力联合实施,“司法矫正”作为该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兰州移动提供的智能腕表(电子手环)已与社区矫正平台系统对接,减少了建设成本,提高了项目建设的进度和效率。

2、智能腕表定位功能需依托无线网信号实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公司无线网覆盖具有绝对优势,在主城区无线覆盖率为99.98%,可以为智能腕表定位功能提供良好的无线网覆盖环境。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理由:本次采购的“兰州司法局社区矫正智能腕表建设项目”需与前期甘肃省司法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依托甘肃移动政企云中心合作建成的甘肃省社区矫正平台对接,保证项目建设数据的安全稳定性和系统的高校运行,降低建设成本。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刘建荣  高级工程师  信息技术

“兰州司法局社区矫正智能腕表建设项目”是兰州司法局通过移动定位等通信技术,实现社区矫正管理工作信息化的重要举措。

项目建设要求与甘肃省社区矫正平台实现无缝对接,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该平台由甘肃省司法局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依托甘肃移动政企云中心合作建成。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数据的安全稳定性和系统的高校运行,降低建设成本,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承接项目建设任务,以保证与省级平台的顺利对接和售后运维的优质服务。

专家二  张俭勇  高级工程师  信息工程

兰州司法局从社会司法矫正工作需要出发,需为甘肃省社区矫正平台采购一批社区矫正智能腕表,该批设备的功能实现需要依托于全省社区矫正平台实现,该平台是省司法厅和甘肃省移动公司合作建设的,依托于甘肃移动政企云中心,实现了社区矫正管理功能的信息化,本项具有唯一性,只能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与平台一致性的设备和应用系统,以保证系统的一致性和数据的无缝对接。

由于该平台是司法局和省移动公司建设完成,故建议本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负责实施,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

专家三  张水和  教授  信息化

兰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智能腕表建设项目属甘肃省司法厅和甘肃移动公司合作的信息化项目,整个项目技术依托甘肃移动政企云中心搭建,实现社区矫正管理的工作,为保证项目的连续性,技术的无缝对接,本次项目建设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负责实施,符合政府单一来源采购原则。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47.84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00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龚梅   电话:0931-7879420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司法局

反馈单位:兰州市司法局

联系电话:0931-7879420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