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报刊宣传项目
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报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报刊宣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8-255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报刊宣传费用。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报刊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根本目标,以督促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为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三届市委八次全会精神,及时刊发全市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任务、新要求和纪检监察工作新动态、新形势、新经验,政策性、时效性强,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日报社。理由:兰州日报是兰州市委机关报。本着立足甘肃,着眼于服务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的需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拓创新,是省内一流的报纸。拟采用兰州日报社为实施单位。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严志武 兰州互联网新闻中心 主任记者
《兰州日报》是兰州市委机关报,着眼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各行各业和广大群众的需要。在《兰州日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可以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引领作用,通过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持续集中宣传,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综上所述,该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原则,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应由《兰州日报》承担。
专家二 何晓瑄 《兰州日报》 主任编辑
作为兰州市委机关报,《兰州日报》始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围绕大局,服务中心,深入生活,倾听民生,心系大众,不断开拓创新,树立了党报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由《兰州日报》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任务,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优势和特色,集中宣传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成效,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浓厚氛围。综上所述,该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原则,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应由《兰州日报》承担。
专家三 马添翼 《兰州晚报》 主任记者
创刊25年的《兰州日报》,始终坚持与时代同行,为人民放歌,生动地记录和见证了兰州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热情讴歌了广大干部群众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伟大成就,书写了党报新闻工作者的责任和担当。在《兰州日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进行持续宣传,为反腐倡廉营造浓厚氛围。综上所述,该项目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原则,需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应由《兰州日报》承担。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兰州日报社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董建军 电 话:0931-8425615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反馈单位:中共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电话:0931-8425615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