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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2019年殡葬改革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2019-03-07阅读次数:

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2019年殡葬改革宣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2019年殡葬改革宣传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07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2019年殡葬改革宣传采购项目。

第一包:殡葬改革政策报纸刊登和报刊亭宣传项目;

第二包:殡葬改革政策广播电视宣传项目;

第三包:殡葬改革政策新媒体宣传项目;

第四包:殡葬改革政策社区户外宣传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殡葬改革宣传工作,除日常殡葬宣传工作外,重要宣传时间集中在清明节、寒衣节和中元节等3个重大祭祀节日期间,尤其在清明节期间。今年清明节将至,全市殡葬宣传的时间紧、任务重,各项工作亟待提前准备开展。为了采取广大市民容易接受、喜闻乐见的殡葬宣传形式,我办将殡葬宣传项目进行了细化分类。2019年殡葬改革宣传采购项目涉及主要内容为在兰州电视台新闻综合、公共、综艺三个频道和兰州日报、兰州晚报以及兰州晚报报刊亭灯箱和LED流动屏、“爱兰州”移动客户端等媒体发布有关殡葬法律法规文字、图片和短视频,涉及的媒体均为我市新闻及广告文字、图片和短视频的专营单位,属独家单位经营,供货渠道单一,具有明显的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考察论证,第一包供应商拟定为:兰州日报社,理由:《兰州日报》是中共兰州市委机关报并兼具政府经济报功能,其在我市舆论宣传阵地中有着排头兵的作用,由其参与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组织宣传、报道有其必要性。《兰州晚报》各类宣传专栏,影响力大,积极推动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培养市民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文明习惯。《兰州日报》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及时、准确、全面的宣传报道,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经考察论证,第二包供应商拟定为:兰州星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理由:兰州星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兰州广播电视台的产业经营平台,具有兰州广播电视台所有广播、电视广告业务唯一经营权,在影视剧、纪录片、微电影拍摄制作以及融媒体业务、广告经营上拥有专业精良的技术人才和丰富的制作经验,电视飞字滚动宣传、公益片播出宣传是该集团公司所具有的独家优势,为了保证制作质量,避免其他潜在风险,本项目具有唯一性。

经考察论证,第三包供应商拟定为: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理由:为更好的宣传殡葬改革,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的新理念,兰州市殡葬管理办公室拟建设“兰州市殡葬信息及活动的网络宣传”项目,目前兰州市获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络视听媒体只有“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其所属新媒体平台“爱兰州”为主要发布视听服务的平台,因此该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由“爱兰州”新媒体平台来承担。

经考察论证,第四包供应商拟定为:甘肃友邦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理由:甘肃友邦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的社区灯箱广告媒体,为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唯一指定的精神文明宣传载体。受众群体集中,宣传力高效、明显。全市各区域点位分布均匀。售后维护服务优良。该公司是本市精神文明宣传唯一的广告媒体公司。服务多家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其制作发布的社区灯箱广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

五、专家评审意见:

第一包

专家一 :王辉  兰州电视台副高职称

隶属于兰州市委的兰州日报社,旗下的《兰州日报》,《兰州晚报》、《中学生导报》及《新世纪小学生报》。在推进我市各类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宣传工作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兰州晚报》各类宣传专栏,影响力大,积极推动了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培养市民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文明习惯。《兰州日报》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及时、准确、全面的宣传报道,也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其中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户外报刊亭,是专业化运营的报社户外宣传主阵地,承担着创建文明城市,发布各类政策法规,弘扬新时代主旋律的重要媒体资源,以上媒体组合一定可以完成该项目的宣传要求,可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二 :周尚业  甘肃省电视台正高职称

兰州日报社报业集团,作为市属最大的媒体集团,旗下有包括报纸网站手机APP,户外报刊亭等在内的多种媒体形式。拥有多名正高、副高以上职称业务素质过硬的专业团队。

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户外报刊亭,布点,数量合理,在全市繁华一类地段设置,弥补了主流宣传平台资源的匮乏,有效发挥宣传阵地作用,资源具有独特性。市报业集团一直参与我市各项与城市建设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的舆论引导、新闻报道、活动策划、组织宣传等重要工作,有能力和长期经验顺利推动殡改宣传活动的开展,有单一来源采购的必要性。

 专家三:姚强  兰州电视台副高职称

市属的兰州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构架已经形式,下属的《兰州日报》,《兰州晚报》是其纸媒的重要组成部分。每张报纸在自身优势领域,各取所长,以多视角的互补方式,推进我市的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积极倡导诚实守信,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起到了正确的舆论引导作用。

《兰州晚报》有着39年的悠久历史,宏扬正气,可正视听,有着很好的群众基础,是发行量最大的市民报,借助其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兰州日报》是中共兰州市委机关报并兼具政府经济报功能,其在我市舆论宣传阵地中有着排头兵的作用,由其参与活动并对活动进行组织宣传、报道有其必要性。鉴于以上媒体的组合优势突出,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定能完成本次宣传任务。 

第二包

专家一:董坤伟  甘肃建筑学院副教授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公室计划在兰州广播电视台播出法规宣传,兰州星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兰州广播电视台的产业经营平台,具有兰州广播电视台所有广播、电视广告业务唯一经营权,在影视剧、纪录片、微电影拍摄制作以及融媒体业务、广告经营上拥有专业精良的技术人才和丰富的制作经验,电视飞字滚动宣传、公益片播出宣传是该集团公司所具有的独家优势,为了保证制作质量,避免其他潜在风险,本项目具有唯一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兰州星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完成。

专家二:闫加元  甘肃省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公室计划在兰州广播电视台使用广播播出法规公益宣传,兰州星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兰州广播电视台的产业经营平台,是唯一经营兰州广播电视台所有广播、电视广告宣传业务的供应商,并具有相关资质及技术力量,在融媒体业务、广告业务、影视剧、纪录片、微电影拍摄制作上具有丰富的经验。由于潜在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本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采购,需要由兰州星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播出实施,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专家三:胡仲奎  甘肃省国土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殡葬管理办公室计划在兰州广播电视台播出相关法规宣传,电视飞字滚动宣传。兰州星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是兰州广播电视台的产业经营平台,拥有唯一经营兰州广播电视台所有广播、电视广告业务的权利,集团公司在所有融媒体业务、广告经营业务的基础上,在影视剧、纪录片、微电影拍摄制作上具有丰富的经验。项目性质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原则,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兰州星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承担项目任务。

第三包

专家一:何力平  兰州军区司令部高级工程师

为更好的宣传殡葬改革,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文明低碳祭扫”的新理念,兰州市殡葬管理办公室拟建设“兰州市殡葬信息及活动的网络宣传”项目,目前兰州市获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网络视听媒体只有“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其所属新媒体平台“爱兰州”为主要发布视听服务的平台,因此该项目具有唯一性,只能由“爱兰州”新媒体平台来承担。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二:牟芝林 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站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是兰州市殡葬管理办公室“以人为本,以孝为先”殡葬文化建设的信心宣传项目,需要兰州本地视听媒体为兰州市殡葬管理办公室提供网上视听内容传播和宣传推广。由于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是兰州市唯一获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视听媒体,具备唯一性,只能由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新媒体平台“爱兰州”提供相关宣传推广,因此,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三:曾庆瑞  甘肃省安全厅副调研员

本项目是兰州市殡葬管理办公室为宣传殡葬法规树立文明祭扫,节俭治丧而设立的宣传项目。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是兰州市唯一获批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视听媒体,选择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承接本项目建设,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规定,也有利于工作的延续性和后期的后续服务,便于互相沟通,提高宣传质量。推荐“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以单一来源方式作为该项目的承接单位。

第四包

专家一:刘小蕾  科技鑫报社副高职称

该项目表现形式丰富多彩,广告语常能给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使民众非常自然地接受并认知。甘肃友邦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营的社区灯箱广告媒体,为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唯一指定的精神文明宣传载体。受众群体集中,宣传力高效、明显。全市各区域点位分布均匀。售后维护服务优良。该公司是本市精神文明宣传唯一的广告媒体公司。服务多家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其制作发布的社区灯箱广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特此推荐“甘肃友邦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办单位。

专家二:李永海  兰州财经大学教授

该项目社区灯箱和户外大屏广告是兰州地区较为常见的广告形式,字体醒目,表现形式丰富多彩,广告语常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使大众非常自然的接受了宣传内容。该广告公司秉承认真负责、做好服务的原则,选址恰当合理。公司资质齐全具有很好的业界声誉。其发布制作的社区灯箱广告和户外大屏联播广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所以推荐“甘肃友邦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单位。

专家三:苏孜  兰州财经大学教授

该公司经营的社区灯箱媒体版块是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唯一指定的精神文明宣传载体。社区灯箱广告贴近百姓,广告效果做到家门口,深入人心,贴合民生,画面美誉度较高,有一定的艺术效果,近距离观看效果显著,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户外大屏位置繁华,人流密集,画质图像清晰、音效良好,完全符合殡葬管理改革制度的宣传。该公司服务多家知名企事业单位,信誉良好。所以推荐“甘肃友邦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单位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63.064万元(第一包预算金额36.26万元;第二包预算金额43.46万元;第三包预算金额37.62万元;第四包预算金额45.724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第一包供应商名称:兰州日报社

地址:兰州市雁南路299号兰州报业大厦

第二包供应商名称:兰州星广电影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庆阳路92号 

第三包供应商名称:兰州网络广播电视台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92号

第四包供应商名称:甘肃友邦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民主西路245号至诚大厦608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朱彦晖   话:0931-8447343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话:0931-460832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

反馈单位:兰州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44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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