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场所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场所改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场所改造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30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场所改造。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为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按照教育试点省份现场教育场所改造参考方案要求,兰州市交警支队两个教育场所改造所需相关专用设备,配套装置均需专用设备厂家生产,并在全国大部分省市交管部门使用,技术成熟,符合公安部规范标准。因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教育场所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隆鑫达商贸有限公司。理由为: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场所改造项目所需的的相关专用设备,配套装置均需采用专用设备厂家技术成熟的产品。经过前期实地考察,兰州隆鑫达商贸有限公司具有该专用设备甘肃总代理权。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兰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高工 张俭勇
为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放管服”改革工作,需要对两个教育场所进行改造,为满足要求,并配套相关设备,时间紧迫,由于配套设备均为专用设备,由厂家进行生产,且符合公安部相关规范要求,为改造项目的正确性和专用设备的一致性,经过前期考察,由兰州隆鑫达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实施,以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改造工作。
专家二 兰州理工大学 教授 赵子文
为落实公安部交管局“放管服”改革工作,做好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按照教育试点省份现场教育场所改造参考方案要求,兰州市交警支队两个教育场所改造所需相关专用设备,配套装置均需专用设备厂家生产,并在全国大部分省市交管部门使用,技术成熟,符合公安部规范标准。因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教育场所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兰州隆鑫达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专家三 兰州大学 教授 张水合
驾驶员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是公安部交管局“放管服”改革内容之一,按照教育和审验试点要求,需对两个教育场所改造,并配套相关专用设备。因时间紧,配套用专业设备需采用设备厂家技术成熟的产品,且已在全国大部分省市交管部门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场所使用,故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兰州隆鑫达商贸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4.25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兰州隆鑫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31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建军 电 话:13399310118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 霞 电 话:0931-460832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反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电话:13399310118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