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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都会城市•精致兰州”外宣推广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2019-04-02阅读次数:

甘肃金恒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的委托,对“都会城市精致兰州”外宣推广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编号:GSJHY-CZFW-190303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

名称: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都会城市精致兰州”外宣推广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内容:近年来,兰州在文明创建、旅游美食、景点人文、服务变革和创新发展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为此,市政府提出打造“都会城市精致兰州”,这也是践行“工匠精神”的一种创新举措。进一步加大对“精致兰州”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呈现兰州的“精致”之美,将有利于提高兰州在全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文明建设、招商引资和文化旅游等各项工作。同时为了更深入更全面地向海外推介兰州,吸引更多的华人华侨关注兰州,投资兰州,助推兰州发展,亦是促进优秀文化传播、正能量扩展,拟与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甘肃省国闻事业发展中心)合作,由其实施本项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采集“都会城市精致兰州”人文故事、组织编辑,写好人文故事、制作宣传品、全球征集“精致兰州”绘画作品、制作项目报告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中新社是中央重点新闻媒体,中新社甘肃分社(甘肃省国闻事业发展中心)媒体资源具有唯一性。中新社通过独有的420多家海外战略合作媒体、新媒体平台、传统媒体平台,从全球以特定媒体平台对兰州进行外宣推广服务;同时考虑到项目承接主体为特定媒体,不是普通的购买商品和服务,中央媒体性质比较特殊,市场竞争不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实施单位的理由:

经多方调研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甘肃省国闻事业发展中心)

理由:中国新闻社简称“中新社”,是中国以对外报道为主要新闻业务的国家级通讯社。此项目可借助中新社“采编强大的团队、官话民说的文风、遍布全球的平台”等独特优势,以及重点读者群为“港澳台海外、非公经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等群体,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相结合的传播方式,在国际传播领域展开活动。甘肃省国闻事业发展中心是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下属唯一的专司相关宣传活动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海外华文媒体供版业务,新媒体、互联网业务承办,《中国新闻》出版,《中国新闻周刊》供稿、发行,影视制作发行,广告业务,活动会展业务,相关咨询服务等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兰州大学   高级工程师

    州市政府提出的打造“都会城市精致兰州”这一创新举措,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兰州市在旅游、美食、人文、景点、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提高兰州在全球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对外宣传举措。

    中新社是中央重点新闻媒体,其媒体资源具有唯一性,独有的420多家海外战略合作媒体,新媒体平台和传统媒体平台,在全球以特定媒体平台对兰州进行外宣推广服务。考虑到该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特定媒体,不是普通的购买服务和商品,中央媒体性质的特殊性,市场竞争不充分,经论证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选择“中新社甘肃分社(甘肃省国闻事业发展中心)”为本项目的对外宣传单位。

家二  李建伟  甘肃建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

    “都会城市精致兰州”是对兰州市政府推出打造兰州市文明创建旅游美食、景点人文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对兰州宣传力度,全方位呈现兰州,提高兰州在全球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对外宣传推广的举措。

    中国新闻社是中央重点的新闻媒体,媒体资源具有唯一性,独有420家海外战略合作媒体、新媒体平台和传统媒体平台,从全球以特定媒体平台对兰州进行外宣推广服务,是中国对外报道为主要新闻,同时是专司海外宣传业务的国家级通讯社,该项目可借助中新社的独特优势对外宣传。

    由于该项目承接主体为特定媒体,不是普通的购买服务和商品,中央媒体性质的特殊性,市场竞争也不充分。经论证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选择该单位为本项目的对外宣传单位。

专家三   马泽宝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   高级工程师

    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都会城市精致兰州”外宣推广服务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加大兰州旅游美食、景点人文、文明创建等方面对外宣传力度的项目,也是提高兰州在全球知名度和美誉度的项目,其目的就是让全球人民对兰州有一个更深的了解,让人们更加关注兰州,投资兰州,助推兰州向前发展的步伐,这样就需要一个对外宣传的平台,而中新社拥有420多家海外战略合作媒体、新媒体平台、传统媒体平台,而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甘肃省国闻事业发展中心)是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下属的唯一专司相关宣传活动的事业单位,主要业务就是中新社所包含的业务范围,由于中新社目前所承担的对外宣传任务比较特殊,故该项目具备了政采法中的唯一性。第二,对于特定的媒体不同于普通购买商品和服务,其市场竞争不充分,故该项目又具备了特殊性。

    综上所述,要想该项目顺利完成任务,集合以上二点,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法,才能确保该项利达到宣传的目的,且只能由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甘肃省国闻事业发展中心)来实施,才能保证该项目顺利完成。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名称: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甘肃省国闻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桥门大厦275

九、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反馈单位:兰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105031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兰州市委宣传部

详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735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931-8454769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金恒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细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北路501(水岸茗苑1号楼1805)

联系人:吕志伟

联系电话:17393181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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