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融资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融资租赁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融资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50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融资租赁。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2009年至今,惠普租赁有限公司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全面开展办学合作,兰州职业技术学院与惠普租赁有限公司签订“2009中国兰州投资商贸洽谈会教育项目”(即“惠普项目”)合作协议,在学院各学科专业建设方面提供了大量技术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慧与租赁有限公司(即惠普租赁有限公司,经工商批准名称变更为慧与租赁有限公司)。理由为慧与租赁有限公司能够提供符合项目要求的服务以及售后,公司信誉良好,提供的设备性价比高,能快速供货。基于以上理由,该项目拟由慧与租赁有限公司实施。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董坤伟 甘肃省建筑学院 副教授
专家意见: 2009年至今,惠普公司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全面开展合作,并与惠普公司签订“2009中国兰州投资商贸洽谈会教育项目”(即“惠普项目”)合作协议,在学院各学科专业建设方面提供了大量技术支持,同时学院现有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均由惠普公司提供,其他专业部分实训设备也按照“惠普项目”合作协议进行建设。目前,设备已经超过使用年限,亟需对现有“惠普项目”设备进行升级更新、维护保养及系统性优化,为保护现有投资及与原设备的一致性,确保相关教学实训项目的正常开展,避免替他潜在风险,本项目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惠普公司金融业务独立公司慧与租赁有限公司负责维保实施。
专家二 闫加元 甘肃省信息中心 高级工程师
专家意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自2009年与惠普公司签订“2009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教育项目”(即“惠普项目”)合作协议,共建数字化校园合作项目,学院现有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均由惠普公司提供,由于设备使用年限已久,现亟需对现有设备进行维保,更新及升级服务,为保护已有投资,避免其它潜在的风险,本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由惠普公司金融业务独立公司慧与租赁有限公司负责采购实施。
专家三 杨福泰 甘肃警察学院 副教授
专家意见: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拟采购“惠普项目”设备维保、更新及升级等服务。2009年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惠普公司与学院共建数字化校园合作项目,涉及计算机应用和计算机网络等专业,学院现有计算机、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等均有惠普公司提供,由于设备使用年限较长,技术升级相对滞后,需要对现有设备进行更新,维护保养及设备性能优化。为了保证项目合作建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服务的延续性,确保学员相关教学实训的正常开展,本次采购具有唯一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原实施惠普旗下金融业务公司慧与租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具有现实的和技术的可行性。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797.406745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慧与租赁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799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屈耀文 电 话:15693326555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 霞 电 话:0931-460832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反馈单位: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15693326555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