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花说交通》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花说交通》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警花说交通》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64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警花说交通》。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交警支队为宣传交通法规,倡导文明交通,发挥电视媒体直观性强,覆盖面广的宣传优势,与兰州市广播电视台合作开办了《警花说交通》电视宣传栏目,从开播至今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18年,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需要继续进行宣传,项目具有持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广播电视台。理由如下:本项目为兰州市交警支队与兰州市广播电台多年合作的《警花说交通》项目的持续项目,多年来已经成为兰州广播电视台的招牌栏目,社会影响面大,兰州广播电视台无论在制作质量及后台支持方面有专业技术及人员合作及支持,质量有充分的保证,故本项目具备唯一性,只能继续由兰州广播电视台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后续的栏目服务。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刘司全 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
《警花说交通》是交警支队与兰州广播电视台合办的栏目,“通过警花行动”“警花播报”“警花帮助”及“警花调查”四大板块,对宣传交通新闻、交通发展、存在问题、保障交通畅通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对市民的交通法规的普及也有积极作用,该栏目具有特定的专业范畴是其他单位无法完成的,而兰州广播电视台在这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该项目具有单一性,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才能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
专家二 樊晖明 甘肃省公路局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交警支队《警花说交通》电视栏目项目是兰州市交警支队与兰州广播电视台合办的栏目,通过“通过警花行动”“警花播报”“警花帮助”及“警花调查”四大板块对我市道路交通的发展、存在的问题,交警保障道路畅通的工作以及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内容进行发布,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对市民的交通法规意识起到提高积极宣传的作用,由于广播电视行业的独特性和专业性,因此,该项目由兰州广播电视台继续制作播出,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三 张安伦 甘肃省五交化公司 高级工程师市
该《警花说交通》项目。是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兰州广播电视台共同合办的栏目,几年来有着非常大的收视率和受众,对广大市民出行及交通法规宣传、正确舆论导向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由于广播电视行业的独特性和专业性,所以该项目具有单一性,由兰州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兰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李悦郡 电 话:13399312071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 霞 电 话:0931-460832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反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电话:13399312071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