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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委托检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2019-06-05阅读次数: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委托检验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委托检验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56附1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水质委托检验。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目前甘肃省兰州市地区能完成水质全分析指标(106)项检测的检测机构只有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具有唯一性。并且2017年该项目是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完成,为使水质检验过程有良好的延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该单位具备长期从事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经验,有较高的水质检测分析能力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杨海霞    公卫主任医师      甘肃省疾控中心

根据《兰州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着全市七家市政供水出厂水每年1次水质全分析及206份水质常规项目监测的任务。由于近期实验室装修改造,仪器不能全部安装到位,水质全分析及常规项目中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无法完成监测.由于水质监测的时效性,必须进行委托检测。

经调研,目前兰州市实际能完成全分析项目检测的仅有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具有生活饮用水水质全分析能力和资质,具有唯一性。建议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兰州该监测任务,符合单一采购要求。

专家二    刘文君      高级工程师     甘肃省环境监测总站

根据《兰州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要求,兰州市疾控中心承担着全市7家市政供水出厂水每年1次的水质全分析和206份水质常规项目监测的任务,由于该单位目前尚不具备饮用水水质分析的检测能力,需委托完成。

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有长期从事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工作丰富经验,具有较高的水质检测分析能力,并且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是兰州地区唯一具有水质检测全分析能力的监测机构,建议由该机构完成此项工作。并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三     巨积红      高级农艺师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

由于该检测中心装修改造后,水质检测仪器设备正处于调试安装阶段,无法完成兰州市7家市政出厂水每年一次水质全分析检测及206份水质常规项目中(氰化物、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检验检测,须进行委托检验。

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是目前兰州市唯一具有水质检测全分析能力的检测机构,2017年该工作是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完成,为使水质检验过程有良好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建议该项工作由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作。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20.04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兰州城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化工街2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李文晶     话:0931-8184462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          话:0931-460832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反馈单位: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0931-818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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