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第三方承办运动员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第三方承办运动员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第三方承办运动员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86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第三方承办运动员服务。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自2011年4月,为响应政府号召,顺利协助政府完成万达项目建设,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克服困难,搬迁过渡至今。
1、行政办公于2011年至今租用雁滩君和宾馆。
2、运动队训练、生活于2011年-2015年租用兰州军区靶场,后因部队全面停止对外有偿租赁,停止租赁;2015年-2017年租用甘肃省体工一大队场地,由于甘肃省体工一大队场地提升改造,甘肃省体工一大队2017年6月30日与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终止了租赁合同。
3、同时,经市体育局牵头,前后考察兰州市园艺学校、兰州新区教职园区等场地,未能成功租用。长期过渡致使大队办公、训练、生活分居三地,严重制约了大队的发展。至今,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的5支运动队在兰州无法找到符合训练要求的场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理由如下:经多方寻找,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在训练场地、运动员宿舍、医疗保障、运动队竞技对抗水平,完全符合我大队的训练要求。现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提供运动员训练服务。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魏晖 甘肃省体工一大队 高级教练
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于2011年4月整体搬迁过渡,至今已有8年时间。曾经借用军区靶场、七里河体育场等地过渡训练,至今已无符合摔跤、柔道训练要求的场馆及辅助设施。
为了更好的完成全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的比赛任务,保证各运动队的正常训练,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选择的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该中心训练场馆、食宿、医疗保障、运动队竞技对抗水平等条件设施,都完全符合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训练要求,收费标准也符合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外出训练经费执行标准。
因本市无法解决过渡训练生活用地,且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符合运动队的竞技训练要求,本人建议市体育工作大队去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进行过渡训练。
专家二 邵继萍 兰州财经大学 教授
根据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万达商业广场建设的需要,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自2011年4月因拆迁过渡,长期搬迁过渡使运动队训练、行政办公长期分离。为了保证运动队正常训练,先后考察榆中银行学校、兰州市园艺学校、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等单位,都达不到运动队的训练要求。
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肩负着组织体育训练竞赛、培养优秀运动队及培养后备人才的任务。为保证运动队正常的专业训练,该单位先后在本省及云南、重庆等地进行考察。后经多方寻找,选择了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该中心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符合本单位运动队训练要求,且气候适宜运动队训练。我本人建议,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去该训练中心进行过渡训练。
专家三 汤明 兰州市体育运动学校 高级投掷教练员
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是我市竞技体育成绩优秀的单位。多年来,在世界、亚洲、全国的高水平竞赛中发挥了较高的竞技水平,为国家及甘肃省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近几年来,由于国家建设影响了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的发展。2019年,为备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青年运动会,市体育局同意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选择重庆市竞技体育中心进行训练,本人觉得非常好!对备战二青会非常有利!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基础设施完善,竞争层面丰富,地理位置合理,训练补给超前,对运动队训练的专项质量、恢复措施都非常科学、合理,是一个专业训练的理想场所。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76.817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重庆市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虎溪街道大学城体育运动技术学院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
联系人:仲 番 电 话:0931-8530085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 霞 电 话:0931-460832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
反馈单位:兰州市体育工作大队
联系电话:0931-8530085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