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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2019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2019-07-22阅读次数: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2019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用房2019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98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兰州房地产大厦13-14层办公用房2019年度物业服务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兰州房地产大厦13--14层作为部分办公用房,面积3906.32平方米。由于该大厦物业服务管理统一由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各楼层服务不具有分割性,限于大厦物业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和专属性等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理由为: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兰州房地产大厦从事办公,目前大厦的物业服务及管理工作统一由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该大厦物业管理各楼层服务具有唯一性和不可分割性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沙宝红  甘肃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高级经济师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兰州房地产大厦13--14层作为部分办公用房,该大厦整体物业管理服务一直由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独家承担。鉴于该大厦物业管理各楼层服务不可分割的整体性,为保证后期物业服务的延续性和连续性,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兰州房地产大厦13-14层办公用房2019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由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专家二  李艳梅  甘肃省物资信息中心  审计师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兰州房地产大厦13--14层作为部分办公用房,面积为3906.32平方米。由于该大厦物业服务管理统一由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各楼层物业服务不能分割单行,限于大厦物业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和专属性等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房地产大厦13-14层办公用房2019年度物业服务项目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专家三  董尉勤  甘肃省后勤管理研究会  高级经济师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兰州房地产大厦13--14层作为办公区域,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直独家负责该大厦的物业管理工作,兰州房地产大厦的物业管理服务具有统一性和整体性。为确保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期的物业服务的延续性和连续性,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区域的物业服务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由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6.4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兰州华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124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宋伟武     电 话:0931-4607322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李          话:0931-460832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反馈单位: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市财政局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46073220931-8105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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