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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资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信息时间:2019-11-22阅读次数:

  兰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资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资费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19-141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兰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资费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是根据《甘肃省移动警务终端管理规定》要求接入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甘肃省公安网无线接入平台。移动警务终端通过运营商4G无线网络登录公安专业VPN接入点,再通过VPN专线连接边界平台,实现应用访问。目前兰州市公安局民警使用的移动警务终端都是定制双系统终端,全部安装中国移动公司电话卡(SIM),只能登录移动4G网络,且必须通过移动公司VPN专线链路连接边界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理由:兰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终端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建设并接入甘肃省公安网无线接入平台。目前兰州市公安局民警使用的移动警务终端都是定制双系统终端,全部安装中国移动公司电话卡(SIM),只能登录移动4G网络,且必须通过移动公司VPN专线链路连接边界平台。项目运行期间,运行稳定,能够满足现有需求。拟采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为实施单位。

四、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张俭勇  兰州市民政局  高级工程师

本项目为兰州市公安局的干警所使用警务终端的专用费用,由于整个警务终端的软硬件平台均由中国移动甘肃公司负责搭建和运维的,其终端也适配与移动2G/3G/4G网络,故项目具备唯一性,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由原服务提供商中国移动兰州分公司继续提供后续服务。

专家二  张水合  兰州大学  教授

兰州市公安局干警所用移动警务终端通过移动通信网络传输工作信息,因传输专线及警务通系统软硬件均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建设,本次项目“兰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资费”建设内容为终端资费支付,故本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负责实施。

专家三  刘建荣  甘肃省科学院  高级工程师

“兰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资费”项目是为兰州市公安局干警使用移动警务终端专用流量提供资费服务,而兰州市公安局移动警务的传输专线及警务通系统软硬件建设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公司建设,本项目实施内容具有特殊性和唯一性。

为了降低建设成本,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完成效率,应采用单一来源政府采购,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作为唯一供应商,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68.48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00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梁雅琼     电话:13399314988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公安局

反馈单位:兰州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931-8125873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