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20-01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以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溺水、高空物体坠落等突发事故造成兰州市居民人身伤亡及房屋财产损失等为主要保障内容。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涉及保险责任宽泛,需选择能为项目提供一揽子风险保障的供货商。同时,项目服务难度较大,涉及到兰州市三县五区近400万常住人口,需机构网络分布广泛、专业服务人员众多的供货商。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6〕119号)文件精神,对于创新性较强的试点保险项目及保险机构提供的特色服务项目,可采取政府单一来源采购等模式推进实施。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自然灾害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7〕27号),按照市政府与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战略合作伙伴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最终确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作为主承保。项目开展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认真研究论证,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理由:该公司是目前兰州市保险市场资产规模最大、市场份额高、机构网点广、服务人员多的保险公司。其营业机构与兰州市行政区划匹配对应,实现了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全方位覆盖,能满足自然灾害和突发意外事故的快速核查及时理赔,因此拟由这家公司作为项目承保公司。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 张宗军 兰州财经大学保险系系主任 教授
该项目在执行的三年期间人均保费较低,承保的风险较多,赔付率超过了100%,发挥了政府减压、百姓受益的民生保障作用,建议续保,原因如下:
1.该项目属于创新型产品,缺乏基础的数据、经验,需要经过长期发展才能逐步成熟。
2.该项目涉及范围广,面向全市群众,承保的风险巨大,对保险机构的规模、网点要求比较高。
3.赔付率超过100%,建议由原承保的保险公司继续承保该业务。
专家二 魏彬 甘肃省银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主任科员
1、建议与上一周期具有操作上的连贯性;
2、方案建议明确费率浮动机制,大灾准备机制。
专家三 王忠彦 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寿险工作部主任经济师
原因有以下几点:
1.保障范围点多面广,承保公司应有多机构、多网点、理赔调查人员队伍应有一定要求。
2.建议继续采用上个保险周期承保公司,使业务更具延续性,同时使服务更具合理性。
3.建议建立大灾害基金。
专家四 程贵兰州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 教授
兰州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实施自然灾害保险综合项目有利于转移受灾群众风险,提升群众获得感。
自然灾害综合保险项目保障范围大,保障对象多,产品需求与供给具有较强的特殊性,项目拟从人保财险与人寿财险公司采购服务,科学可行。两家保险公司均属保险行业大型公司,资质良好,信誉高。拥有多年产品服务的成功经验。
专家五 郭立俊 甘肃省保险学会 中级经济师
根据2017年2020年第一轮承保周期效果来看,符合项目本身运作和落地实施,采用“第三方”模式对项目评估监测,咨询。建议对上一周期承保公司继续续保,对整个数据掌握理赔服务提升,民生工程落地实施均有益。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900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450号16楼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张鸣 电 话:13919068980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 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反馈单位:兰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5102018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