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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费”项目

信息时间:2020-05-07阅读次数: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物业费”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20-25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民安大厦1-6楼2020年物业服务费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民安大厦建成于1997年,是集商用、办公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厦。大厦分A、B两座塔楼,总建筑面积约为7.3万平方米,其中1-6层是裙楼(兰州市政府服务中心办公),7层以上是写字楼,并配套建设有地下一层停车场,地下二层水电暖设备层和防空工程。供水、供电、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等系统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专为1-6层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供暖、制冷的设备分别放置在大厦地下一层和7层平台,并且由民安大厦物业处负责提供供暖和制冷服务。

民安大厦是一个整体建筑,具有不可分割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原因为: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自2000年开始对民安大厦实施物业管理至今,现民安大厦办公单位共有92家,入住率达到100%,该公司的物业服务工作得到了民安大厦业主单位的一致好评, 由于大厦所有业主单位共用水、电、暖、消防、安全监控等设施设备,民安大厦又是一个整体建筑,无法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综上所述,为保证民安大厦1-6层的物业服务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拟将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单一采购来源供应服务商。

 

五、专家评审意见

专家一:曹占江 兰州市电化教育中心    高级教师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自2012年搬至民安大厦1-6层办公,民安大厦整体物业管理服务由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物业属于其中的一部分具有不可分割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该物业服务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建议由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专家二:李艳梅  甘肃省物资信息中心  审计师

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从2012年开始,一直在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1-6层办公,由于民安大厦整体物业服务管理统一由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兰州市4A级物业服务企业.公司荣获2011年全国物业管理改革30周年“行业突出贡献奖”甘肃省物业行业百佳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活动“最佳物业企业”等多项奖励。由于楼层物业服务不能分割单行,限于大厦物业服务工作的延续性和专属性等论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由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专家三: 马双劳 兰州财经大学  处长

民安大厦1-6层为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区域。该项目一直由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得到民安大厦业主单位一直以来的好评,管理到位,服务周全,安保有序,创造了较好较美的优良环境。为了民安大厦物业管理的整体性、连续性,建议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物业管理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推荐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该服务单位。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62.3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兰州兰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陈学红   电 话:0931-4818237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 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

反馈单位: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1-4818237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