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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公示、公告费项目

信息时间:2020-06-12阅读次数: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公示、公告费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公示、公告费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文件编号:DY2020-40

二、采购名称及内容:第一包: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四城区;

    第二包:公共租赁住房、棚改项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示公告。

三、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第一、二包:

 我局在保障性住房公示、公告费工作中,需要量大、信息容量多、版次多的综合性都市报。因此,拟于兰州日报社(兰州晚报)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的实施单位理由:

经多方考察论证后,该项目第一、二包拟定的供应商为:兰州日报社,理由是:(一)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情况复核后,在本市媒体和兰州房地产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兰州晚报》是中共兰州市委主办的党报,也是市属唯一一家都市报,不论从发行量,还是影响力,还是权威性上都有绝对优势,并且有对接、协调等方面的优势。

(二)《兰州晚报》是目前甘肃省发行量最大、信息容量最多、版次最多的综合性都市报,2020年发行量继续蝉联甘肃省内都市报类纸媒体发行量第一,目前忠诚读者的比例80.25%。

(三)多年以来,《兰州晚报》一直承担着兰州市保障性住房的宣传报道和申请家庭准入资格及摇号结果的公示工作,《兰州晚报》的宣传不局限于资格公示,更为重要的是承担着保障性住房的常规报道和策划报道,特别是当网络、其他媒体质疑兰州保障性住房时,《兰州晚报》及时跟进,从不同角度全方位报道,及时消除不良影响。

五、专家评审意见

第一、二包:

专家一:黄剑华   兰州大学   副教授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配租、配售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作为党和政府喉舌的《兰州晚报》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过硬的宣传能力和群众基础,完全具备保障性住房的公示和宣传能力。多年来,《兰州晚报》与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作,共同做好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示和宣传报道工作,所有的内容及时、准确,深得广大市民肯定。

专家二   李亚军   甘肃广电总台   高级记者

主流媒体之所以成为主流媒体,是因为影响力强、覆盖面广,《兰州晚报》是兰州市一家有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媒体,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兰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承担着大量保障性住房的常规报道和策划报道 ,这些报道客观 、公正,社会反响好。《兰州晚报》有经验,有条件按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要求完成所交付的公示和宣传任务。

专家三  刘成  甘肃日报社  主任记者

公正、公平,有权威性是保障性住房公示和宣传的首要条件,《兰州晚报》不论公信力、影响力、权威性,还是发行量,在兰州市都有绝对优势,完全有能力做好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限价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等保障性住房的公示和宣传工作。因此,本项目的采购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而且《兰州晚报》完全能胜任此项工作。

六、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总预算:120.89万。(第一包:81.4万元;第二包:39.49万元)

七、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第一、二包供应商名称:兰州日报社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299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何晓龙   电话:0931-4607360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银霞   电 话:0931-46083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十、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反馈单位: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1-4607360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