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兰州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环保视频监控专线租赁
兰州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环保视频监控专线租赁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兰州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2.项目编号:DY2021-014
3.项目名称:环保视频监控专线租赁项目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名称:环保视频监控专线租赁。
内容: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污染源监管,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列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计划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因此,为防止企业偷排漏排,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化工作,在污染源和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周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是环保工作的必然要求。该项目主要用于重点污染源、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和排放口,水质断面监测站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河洪道等重点环保监控点位的监控视频网络传输。属于电信运营商网络链路租赁服务项目,监控点位专线共计81条,网络带宽10M,中心端专线1条,网络带宽500M。
5.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8万元
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环保管理工作需要和行业特点,本项目部分点位监控设施安装地点处于偏远荒僻场所,传输光缆和配套设施需单独建设,投资大、工期长,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网络基础设施完善,专业技术队伍完备,承担该项目的网络链路租赁服务,可以有效降低我单位的租赁成本,节省开通周期,提高运维效率。自2016年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提供数据传输链路租赁服务,网络数据传输稳定,为了保证环保视频监控网专线的安全性、持续性、可扩充性及保障环境管理业务的延续性,本项目应利用现有链路服务商继续提供服务。因此,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继续提供网络链路租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路3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兰州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反馈单位:兰州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931-8611049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兰州市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联系人:李 超
电 话:0931-8611049
2.财政部门:兰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
联系电话:0931-8105031
3.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 晖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1号)伊真大厦
联系电话:0931-460832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专家一:
专家二:
专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