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宗地编号:GQ1811-1、GQ181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出让方式出让GQ1811-1、GQ1811-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宗地所在区国土资源局申请复查。上述
工作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2019年1月30日至2019年2月27日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7日1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竞价时间为2019年2 月19日10时至2019年3月1日10时。
六、其他事宜
本公告中出让事宜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联系人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何理伟 王红蕊
联系电话:0931-4608360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七里河园区国土资源局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30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编号 |
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面积 |
出让 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总额) |
竞买保证 金 |
增价幅度 |
GQ1811-1号 |
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马滩片区B184#规划路以南,T188#规划路以西,S187#规划路以东,S186#规划路以北。 |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出让年限:商务40年; 3、交地方式:出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由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宗地交付受让人; 4、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受让人须缴纳不低于宗地出让价款总额50%的款项; 5、受让人须自持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商务总建筑面积的3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 6、本宗地须与GQ1811-2号宗地整体竞买,统一开发建设;竞得人须优先建设本宗地,发展商务产业; 7、竞得人须在宗地成交5个工作日内,向七里河区人民政府提供国家部委认定的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和经营不少于2000家自有知名品牌网点的证明资料,承诺在该项目设立西北区域资金结算中心,建设地标建筑。同时,具备应用O2O销售商业运营模式和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进行区域物流调度和平台交易的产业业态,并经七里河区人民政府认定;否则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
17515.1平方米 |
商务40年。 |
1、用地性质:商务用地; 2、容积率≤5.0; 3、建筑密度≤40%; 4、绿地率≥20%; 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560个,商业部分1辆/100㎡,且建设具有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 |
21280万元 |
10640万元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合:26.273亩 |
编号 |
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面积 |
出让 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总额) |
竞买保证 金 |
增价幅度 |
GQ1811-2号 |
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马滩片区B184#规划路以南,T188#规划路以西,S187#规划路以东,S186#规划路以北。 |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出让年限:居住70年; 3、交地方式:出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由兰州高新区七里河园区管理委员会将宗地交付受让人; 4、交款方式:出让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受让人须缴纳不低于宗地出让价款总额50%的款项; 5、宗地内配建的幼儿园建成后无偿交七里河区教育行政部门; 6、宗地内配建的便民店、社区用房、治安联防站、托老所、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七里河区政府; 7、本宗地须与GQ1811-1号宗地整体竞买,统一开发建设;竞得人须优先建设GQ1811-1号宗地,发展商务产业;
|
19536.1平方米 |
居住70年。 |
1、用地性质:居住用地; 2、容积率≤3.5; 3、建筑密度≤20%; 4、绿地率≥35%; 5、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机动车停车位720个,住宅部分1辆/户,且全部车位应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商业部分1辆/100㎡,且建设具有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 6、配建教育,幼儿园1所,用地面积2400㎡,建筑面积1700㎡;配建社区服务,分别为:便民店1个,建筑面积200㎡;社区用房1个,建筑面积500㎡;治安联防站1个,建筑面积30㎡;托老所1个,建筑面积200㎡;配建市政公用,公共厕所1座,建筑面积100㎡。 |
23880万元 |
11940万元 |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
合:29.304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