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榆中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榆自然资源公发[2019]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榆中县人民政府、兰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复,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榆中县金崖镇旦旦沟建筑用花岗岩I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矿区基本情况
拟出让 采矿权名称 |
编号 |
矿区位置 |
拐点坐标 国家2000坐标系(3度带) |
矿种 |
矿区 面积(Km2) |
资源储量 (333+334?) (万m3) |
年开 采量 万m3/年 |
出让 年限 |
出让 方式 |
开采 标高 |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
榆中县金崖镇旦旦沟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I矿 |
K001号 |
榆中县金崖镇旦旦沟 |
X Y 1.3991986.86 35420865.22 2.3991547.41 35421047.88 3.3991708.27 35421707.27 4.3991960.38 35421845.76 5.3992501.07 35421820.49 6.3992364.89 35421232.82 |
建筑用花岗岩 |
0.6358 |
2276.52+ 227.49 =2504.01 |
200 |
11年 |
挂牌出让 |
1935m -1750m |
新立 矿山 |
二、竞买人资格与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需单独申请;竞买人报名资料由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和榆中县自然资源局最终审核确认。
2、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 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截止日之间打印的网页截图);在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的企业(需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者不提交)。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
三、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及资格确认
1、竞买人应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30日(工作日)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提交申请。
2、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审核符合公告要求的竞买人,并经书面确认获得竞买资格后,缴纳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整(人民币大写:贰仟万元整)。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7:00 (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3、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或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咨询有关事宜。
五、挂牌出让时间
1、公告时间: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30日(工作日)
2、网上挂牌出让时间为:2019年5月5日10时至2019年5月17日10时(工作日)(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竞买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2、竞买人成功竞得后,须按期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缴纳采矿权价款,并按相关规定,提交专家审查通过《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及相关资料,经审查通过后,颁发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通过建立基金的方式,筹集治理恢复资金,按照相关规定设立基金账户,单独反映基金提取情况。并与榆中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责任书》和《矿区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责任书》,进一步做好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恢复的协调工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确保矿区复垦后地质生态环境的有效治理。
4、为防止和解决采矿权人与矿区所在地居民发生土地、道路和矿区环境等矛盾纠纷,竞买申请人应提前赴出让矿区所在地乡(镇)、村了解矿区实际情况,及早与矿区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就矿区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引起的道路通行、生产生活用地、厂房料库、用电用水、安全生产、矿区环境及就帮扶矿区行政村带动矿区农户脱贫等有关问题和事项进行协调解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达成相关协议,由此引发的全部风险和矛盾纠纷,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5、本次采矿权出让缴纳的采矿权收益不包括采矿权占用费、土地复垦费等费用。
6、申请竞买人在报名前需到榆中县自然资源局申请查阅矿产普查报告,对资源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做到对出让矿权进行充分了解,并对自己竞买出让矿区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7、矿业投资属于风险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自然因素变化和政策法规变化风险,竞买人需慎重决策。
8、矿权人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生产加工场地、道路等涉及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按规定自行协调解决并给予补偿,涉及临时占用或永久性占用土地的需办理审批手续。
9、本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相关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榆中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联系方式及保证金缴纳账户
(一)联系方式
1、榆中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丁女士、简先生
联系电话:0931-5234092
2、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系电话:0931-5227729
(二)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开 户 行:兰州银行榆中东城支行
账 号:101952000311233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