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兰州市皋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宗地编号:G1874-G1881号)
兰州市皋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
(宗地编号:G1874-G18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皋兰县人民政府批准,皋兰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G1874——G1881号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皋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查。上述工作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网上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存在欠缴本县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3日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 月3日10:00(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竞价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10:00至2019年9月5日10:00。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一并竞买项目共计8宗地块在内的全部土地;
2、本公告中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仲女士
联系电话:0931-5727049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931-8459525
银行账户开户行:甘肃银行皋兰支行
行 号:3138 2105 1038
账 号:660503029421300010-9003
(其中“-”为英文状态下短横线)
收款单位: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皋兰县自然资源局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2019年8月1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用地规划指标 |
供 地 条 件 |
出让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G1874 |
忠和镇水源村,西以规划路为界,东、南、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22520.8平方米 (合33.781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2019〕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本次出让系整体实施项目,竞买人需一并竞买项目共计8宗地块在内的全部土地; 3、土地出让条件为完成土地征收补偿,未进行土地平整、基础设施配套的现状地块,宗地内外涉及的土地平整、水、电、路、排水、供热、供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完成并承担所需费用,土地竞得人负责修建水源村—盐什公路(马家铺—盐什公路段)和水源村至城关区盐场堡一级公路两条公路,费用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该两条一级公路建成后将土地使用权及道路使用权和管理权无偿移交县政府指定管理部门。 4、G1875(为G1878地块配建中小学用地)与相应宗地项目一期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达到学生入学条件后,无偿移交皋兰县教育局; 5、G1878、G1879、G1881号宗地必须根据规划核定配建幼儿园、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街道办事处、菜市场、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公共厕所、室外健身器材、便利店(菜店日杂)等配套设施,公交车站、文化活动中心、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设施建成并经法定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部门,所移交的公共配套设施属房屋建筑的,应当具备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采暖等基本使用功能。需移交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由县财政组织建设单位、接受单位进行联合交接,签订《公共服务设施移交确认书》。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1477.52 |
1477.52 |
2 |
G1876 |
忠和镇水源村,西、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9219.6平方米(合13.829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2019〕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40年 |
883.62 |
883.62 |
2 |
|
G1877 |
忠和镇水源村,西、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11160.2平方米(合16.74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2019〕4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40年 |
1093.24 |
1093.24 |
2 |
|
G1878 |
东、南、西均以规划道路为界,北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65696.5平方米(合98.545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2019〕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4247.08 |
4247.08 |
2 |
|
G1875 |
东、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西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8946.7平方米(合13.42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2019〕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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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879 |
忠和镇水源村,东、南均以规划道路为界,西、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51893.3平方米(合77.84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2019〕6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3453.97 |
3453.97 |
2 |
|
G1880 |
忠和镇水源村,西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南、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5319平方米(合7.979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2019〕7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40年 |
501.38 |
501.38 |
2 |
|
G1881 |
忠和镇水源村,西以规划道路为界,东、南、北均以实际控制线为界 |
10540.4平方米(合15.811亩) |
具体指标详见:皋规建条〔2019〕8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788.8 |
788.8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