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公告(宗地编号:G1907号、G1918号—G1924号)

信息时间:2020-03-20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G1907号、G1918号—G1924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宗地所在区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查。上述工作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网上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凡存在欠缴本市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2020320日至2020421日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4211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竞价时间为202041310时至202042310时。

六、其他事项

1G1907号宗地成交后,竞得人须先与兰州工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交地协议》,《交地协议》作为出让合同的附件;

2、竞买人需一并竞买G1918G1919G1920G1921号宗地;

3、竞买人需一并竞买G1922G1923G1924号宗地;

4G1918号——G1924宗地内建设内容、建筑功能、建筑外立面设计等均应符合市政府审议通过的《迎门滩商务集中区城市设计》;

5G1921号宗地办学规模不少于36班,具体建设标准由竞得人与安宁区政府另行约定;

6、本公告中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七、联系方式与联系人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寇广亮、何理伟

联系电话:0931-4608360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320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

面积

用地规划指标

供地条件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起始价

(总额)

增价

幅度

G1907

七里河区晏家坪片区,北临S258号规划路,西临B266号规划路

3594.9平方米

(5.392)

具体指标详见兰规建条[2019]024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交地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兰州工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宗地交付受让人;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受让人须缴纳不低于宗地出让价款总额50%的款项;

4、公共厕所建成后应按照《兰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无偿移交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的部门(区县政府);

5、竞买人竞得宗地后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应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6、竞得人应按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做好治理工作。

40

738

万元

3690

万元

30万元或其整数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

面积

用地规划指标

供地条件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起始价

(总额)

增价

幅度

G1918

安宁区,西临S556#规划路,东临B528#规划路,北临B579#规划路,南临S583#规划路

28674.8平方米

(合43.012亩)

具体指标详见兰规建条[2019]071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交地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宗地交付受让人;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受让人须缴纳不低于宗地出让价款总额50%的款项;

4、竞买人需一并竞买G1918G1919G1920G1921号宗地;

5、宗地内建设内容、建筑功能、建筑外立面设计等均应符合市政府审议通过的《迎门滩商务集中区城市设计》;

6G1920号宗地配建的幼儿园、集中设置的社区服务综合体(社区卫生服务站、托老所、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等)、便民店、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市政公用设施(供热站或热交换站、变电室、燃气调压柜、供水加压泵站)及G1921号宗地中建设的中小学应按照《兰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具备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采暖等基本使用功能,并满足接收方的使用条件,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的部门(区县政府);

7G1921号宗地中建设的中小学办学规模不少于36班,具体建设标准由竞得人与安宁区政府另行约定;

8、竞买人竞得宗地后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应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0

13992

万元

69960

万元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G1919

安宁区,西临B528#规划路,东临T5601#规划路,北临B579#规划路

16980.3平方米

(合25.470亩)

具体指标详见兰规建条[2019]072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40

6622

万元

33110

万元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G1920

安宁区,西临T591#规划路,东临B558#规划路,北临B572#规划路,南临T595#规划路

37349.3平方米

(合56.024亩)

具体指标详见兰规建条[2019]073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居住70年商业40

9808

万元

49040

万元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G1921

安宁区,西临B562#规划路,东临安宁区人民法院,北临B535#规划路,南临T595#规划路

22136.7平方米

(合33.205亩)

具体指标详见兰规建条[2019]074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情况一览表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出让

面积

用地规划指标

供地条件

出让

年限

竞买

保证金

起始价

(总额)

增价

幅度

G1922

安宁区,西临B5281#规划路,东临S568#规划路,北临B579#规划路,南临S583#规划路

30592.7平方米

(合45.889亩)

具体指标详见兰规建条[2019]075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1、出让方式:公开出让;

2、交地方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0日内,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宗地交付受让人;

3、交款方式:合同签订后30日内,受让人须缴纳不低于宗地出让价款总额50%的款项;

4、竞买人需一并竞买G1922G1923G1924号宗地;

5、宗地内建设内容、建筑功能、建筑外立面设计等均应符合市政府审议通过的《迎门滩商务集中区城市设计》;

6G1924号宗地配建的幼儿园、集中设置的社区服务综合体(社区卫生服务站、托老所、文化活动站、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等)、便民店、公共厕所、垃圾收集点)、市政公用设施(供热站或热交换站、变电室、燃气调压柜、供水加压泵站)应按照《兰州市建设项目配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具备供水、排水、电力、燃气、采暖等基本使用功能,并满足接收方的使用条件,建成后无偿移交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的部门(区县政府);

7、竞买人竞得宗地后造成土地闲置,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应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20%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0

13650

万元

68250

万元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G1923

安宁区,西临T5601#规划路,东临B5281#规划路,北临B579#规划路

21995.5平方米

(合32.993亩)

具体指标详见兰规建条[2019]076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40

9946

万元

49730

万元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G1924

安宁区,西临B558#规划路,东临T5601#规划路,北临B572#规划路,南临T595#规划路

30506.2平方米

(合45.759亩)

具体指标详见兰规建条[2019]077号《规划条件通知书》

居住70年商业40

9186

万元

45930

万元

100万元或其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