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兰州市红古区LHG2021-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LHG2021-4号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红交易告字〔2021〕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批准,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决定公开出让LHG2021-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上宗地内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相应的他项权利人等若有异议,请持相关资料于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申请复查。上述工作不影响本次公开供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宗/次)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LHG2021-4号 |
宗地位于红古区海石湾镇,东邻支九路、南邻规划建设用地、西邻支十七路,北邻大通路。 |
12150.09平方米(合18.23亩) |
居住用地 |
≤2.9 |
≤20% |
≥35% |
≤80米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2206 |
2206 |
1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近三年(以本公告发布日期计算)存在欠缴红古区土地出让金等问题的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中的相关出让文件。申请人通过办理数字证书、网上注册,于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1月19日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9日1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公开出让竞价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0时至2021年11月22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受让人须按照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2、土地出让成交后,受让人应及时缴纳相关税费。其中,契税按土地出让成交总价款3%的标准向红古区税务部门缴纳。
3、宗地范围内的土地平整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地上地下有影响开发建设的因素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
4、拟出让宗地四至清楚无争议,办理土地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
5、本公告中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一)联系方式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西口统办楼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931-6261398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
地 址:兰州市红古区华龙街道复兴社区平安路99号(金海天大酒店向东150米)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31-8457951
(二)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兰州市红古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开 户 行:兰州银行华龙支行
账 号:7000341655514012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红古分局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红古分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