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6-15 阅读次数:】
西固区河口镇大红沟红矾钠厂及周边铬渣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西固区河口镇大红沟红矾钠厂及周边铬渣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经西发改发【2018】72号 文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兰州市西固区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招标人:兰州市西固区环境保护局
2、项目名称:西固区河口镇大红沟红矾钠厂及周边铬渣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监理
3、建设地点:西固区河口镇大红沟红矾钠厂及周边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约4996.21 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5、建设内容:对河口大红沟红矾钠厂原址场地内的铬渣及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对高浓度的铬渣清理包装后运至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解读后安全填埋。包括清理处置铬渣253.8t,洁净土挖掘、短驳17768.5m³,清洁土回填基坑84310m³,治理污染土壤挖掘清理及填埋91363m³,铬污染土壤采用异位还原/稳定化修复76154m³,新建库容11.2万m³的Ⅱ类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一座、生态修复14106㎡,处置场建设3600㎡,以及基坑支护工程.
6、 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7 月13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 年 11月 4日;
总工期: 480日历天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3、投标人须有2015年5月1日以后有类似(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原件为准);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4年-2016年度或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社会信誉;
5、派驻现场的所有监理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17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职工社保证明,包含职工姓名、缴费序列号、缴费基数等信息),根据建管[2014]440号文件, 本项目配备监理人员不得少于6人, 其中总监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2人(其中需配备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至少 1 人) ,监理员至少 3人,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6、省外企业开标前必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申请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四、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五、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报名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31-4608322
3、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 6 月 15 日——2018年 6月 19 日
4、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18年 6 月 15 日——2018年 6 月19 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7 月 5 日9:30 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一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 之1 号伊真大厦)。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到场;
七、发布公告媒介: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西固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兰州市西固区公园路418号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0931-7527819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安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联创广场B座806室
联系人:杨龙 何茹波
联系电话:13909495875 13893118558 0931-8261175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