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公开 > 重大项目 > 招标/采购公告
【市本级】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

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

(一期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已由皋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皋发改行审【2017】110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皋兰金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县级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皋兰金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一期工程)

    3、建设地点:

    一标:皋兰县城区南侧高速公路以南附近;

    二标:水阜镇垃圾转运站位于水阜镇东南侧水秦快速路附近;什川镇垃圾转运站位于什川镇阳光城北部附近。

    三标、四标、五标:位于皋兰县城区南侧从城区广场始直线距离8.4km的石洞镇文山村附近沟壑,与城区边界直线距离7.8km。

4、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标:一期工程中县城南部1座100t/d垃圾转运站,服务面积约9km2

    二标:一期工程中水阜镇、什川镇共2座50t/d垃圾转运站,服务面积约4km2

    三标:一期工程中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及辅助工程(库区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系统工程、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工程、垃圾坝、分期坝、分区坝、截洪沟、覆土备料场、防护围栏和绿化带),填埋场建设规模为Ⅲ类,占地面积195648㎡(含293.47亩),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200t/d。

    四标:一期工程中新建生产生活辅助区(综合办公用房单层砌结构,建筑面积127.60㎡、跨度8m,建筑高度3.90m,计量传达室长5.3m,跨度4.4m、停车棚、消防水池等),占地面积1200㎡(合1.8亩)、新建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车间1座跨度15m,高度5.7m,及综合水池1座),占地面积765㎡(合1.15亩)。

    五标:一期工程中新建填埋场进场道路总长2482.501m(其中北侧道路1430.003m,东侧道路1052.498m),道路总占地面积21130㎡(合31.7亩);填埋场道路桥梁(桥梁全长25.04m,桥梁宽度5.5m),填埋场道路涵洞(其中AK0+840.00、AK1+130.00两处涵洞管径为1-1.5m,其他涵洞均为1-0.8m圆管涵)。

5、计划工期:

一标、二标、四标、五标:240日历天(20189242019521日)

三标:365日历天(20189242019923日)

    6、标段划分:施工五个标段。

    7、资金来源:国家专项资金及县级地方政府自筹。

    8、估算总投资:一标约585.98万元;二标约399.58万元;三标约2735.29万元;四标约403.62万元;五标约485.81万元。

9、招标范围:

一标:一期工程中县城南垃圾转运站(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二标:一期工程中水阜镇垃圾转运站及什川镇垃圾转运站(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三标:一期工程中新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1座及辅助工程(库区防渗工程、渗滤液收集系统工程、填埋气收集导排系统工程、垃圾坝、分期坝、分区坝、截洪沟、覆土备料场、防护围栏和绿化带),填埋场建设规模为Ⅲ类,占地面积195648㎡(含293.47亩),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200t/d(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四标:一期工程中新建生产生活辅助区(综合办公用房单层砌结构,建筑面积127.60㎡、跨度8m,建筑高度3.90m,计量传达室长5.3m,跨度4.4m、停车棚、消防水池等),占地面积1200㎡(合1.8亩)、新建渗滤液处理站(渗滤液处理车间1座跨度15m,高度5.7m,及综合水池1座),占地面积765㎡(合1.15亩)及渗滤液区电气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一期工程中新建填埋场进场道路总长2482.501m(其中北侧道路1430.003m,东侧道路1052.498m),道路总占地面积21130㎡(合31.7亩);填埋场道路桥梁(桥梁全长25.04m,桥梁宽度5.5m),填埋场道路涵洞(其中AK0+840.00、AK1+130.00两处涵洞管径为1-1.5m,其他涵洞均为1-0.8m圆管涵)(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为准,不含填埋场输电线路)。

三、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要求

1、一标、二标、五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1.4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1.5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18年4月—6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1.6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1.7申请人近三年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1.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1.9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1.10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 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1.11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1.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三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2.4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2.5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2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18年4月—6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2.6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2.7申请人近三年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2.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2.9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2.10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 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2.11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2.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四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在本企业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4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3.5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及甘建建【2016】231号文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2018年4月—6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6申请人近三年(2015年7月至今)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准)。

   3.7申请人近三年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5年-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良好的社会信誉。

3.8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9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0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 20 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3.11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注: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申请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只授予合同额最大的一个标段。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按照《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执行,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18年 8  13 —2018年 8  17

2、获取时间:2018年 8  13 —2018年 8  17

3、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4、获取方法: 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5、建筑业企业各投标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并通过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信息确认,2018年 8  20 17:00时之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于2018年 8  21 日到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监管系统”核查。《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一标、二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8  23  10  30 分。

1.2  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2、三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2.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8  23  9  30 分。

2.2  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3、四标、五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3.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 8  23  13  30 分。

3.2  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一楼第  开标厅(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701之1号伊真大厦)。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皋兰金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址:皋兰县委党校一楼

联系人:王海啸

 话:17793172696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桐立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247号(阳光怡园小区6号楼2201室)

联系人:王延梅、蔡晓玲

电话:17789642377、15343623606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