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12-26 阅读次数:】
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S104 线兰州(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工程 PPP 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项目编号:GK2018-486
2.项目名称:S104 线兰州(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工程 PPP 项目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104 线兰州(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S104 线兰州(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甘交规划〔2017〕124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并已经批复,且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由兰州市人民政府以《关于S104 线兰州(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工程 PPP 项目的批复》(兰政函〔2018〕134号文)文件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采购人是经兰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中的新建公路起点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沈家坡村,起点桩号 K0+000;终点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阿干镇河坝村,终点桩号 K23+045;项目沿线经八里镇、清水营、砚口子、至终点阿干镇(河坝村),全长 23.046km。其中,K0+000~K14+640 段采用设计速度 60km/h 的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K14+640~K23+045 段采用设计速度 60km/h 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公路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和临时工程。项目运营内容包括道路及配套设施(服务区)、石佛沟国家森林公园景区。
本项目计划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2021年4月交工,建设工期2年。
4.2 招标范围
4.2.1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S104 线兰州(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工程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4.2.2款。
4.2.2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实施,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在该方式下,社会资本方将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责任,在 PPP 合同期内的指定资产的运营维护责任,以及在合作期满后的移交责任。
4.2.3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
(1) S104 线兰州(沈家坡)至东岗公路沈家坡至阿干镇段道路及附属设施(含服务区)。
(2) 石佛沟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的运营管理
(3)项目付费方式包括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
4.2.4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阶段,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其他规定以PPP合同为准。
4.2.5本PPP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78135.69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0%,即75627.14万元,其中政府资本金出资7562.71万元,占资本金的10%,社会资本资本金出资68064.42万元,占资本金的90%;政府投资补助共计26717.98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7.07%;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不含石佛沟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区总投资,该项目由石佛沟森林公园风景区管委会负责投资建设。
4.2.6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若不具备相应资质则由项目公司进行公开招标。
5.申请人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5.1.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及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1.2 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和2017年)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财务状况良好;
5.1.3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投资能力不低于7亿元人民币,融资能力不低于28亿元人民币;
5.1.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甘肃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1.5如社会资本具备相关工程施工资质及能力的,可自行承担本项目相关工程的施工,无须再对本项目相关工程的施工任务另行招标。如社会资本不具备相关工程施工资质及能力,项目公司须对相关工程的施工任务另行招标。对拟自行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社会资本的资质及能力要求为:
(1)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五年以来(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竣(或交)工日期为准),完成过以下业绩:
至少完成过1条(含1条)不少于20km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
5.1.6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公路建设市场2017年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5.1.7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申请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截图。
5.1.8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5.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5.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限,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各方的组成、职责分工、对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等均不得改变。
5.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内部不受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5.2.3 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5%,资产负债率指标以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优的为准,投融资能力指标以联合体所有成员总和为准。
5.2.4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申请人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5.1.1、5.1.2、5.1.4、5.1.6、5.1.7、5.1.8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5.2.5 联合体拟自行承担本项目的施工的,成员中必须有满足本公告第5.1.5款要求的企业。
联合体成员承担施工的单位需满足其负责相应工程内容(施工工作)的资质、业绩。
6.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 合格制 ,且未参与资格预审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2 月27 日至2019年1 月3 日0:00: 00-23:59:59。
7.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式(即报名方式):网上方式:已注册为会员的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获得。
如资格预审文件需要修改、澄清、更正或采购事项发生变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购公告栏,如未查看或未及时查看,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19年 1月 18 日 9:30:00(北京时间);申请人应于当日 9 时 30分前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大厦对面(互助巷 1 号)伊真大厦。
8.2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楼第二开标室。
8.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甘肃政府采购网、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55号
联系人:王辉山 雒建民
电 话:0931- 4808184 0931-8232695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石油 大厦对面(互助巷 1 号)伊真大厦
联系人: 肖菲 岳昕东
联系电话:0931- 4608328 0931- 4608305
2018年12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