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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榆中县第二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榆中县第二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榆中县第二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已由榆中县人民政府十八届 62 次常务会议批复实施,项目实施机构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兰州市工程咨询公司受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榆中县第二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特许经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榆中县第二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二、招标编号:LGZZB2020-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授权主体:榆中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一座热源厂及其配套建设的供热管网。

热源厂位于榆中县城东侧,北临纬十一路(太白路),西接经十三路(凤凰东路),热源厂总用地面积约:34633.0平方米(合52亩)。热源厂拟建设6台40MW的高压电极锅炉,总供热能力为240MW。热源厂配套建设单台8000m³承压热水蓄热罐4台。

供热管网采用两级管网间接连接方式,一级管网设计供回水温度为115℃/70℃,二级管网散热器系统设计供回水温度为85℃/60℃,二级管网低温地板辐射系统设计供回水温度为55℃/45℃。热源厂出口主管管径为DN900。管网总长度为2×33.59km,最不利环路长2×5.9Km,管网最大管径为DN900,最小管径为DN150。

本项目拟新建50座热力站,热力站供热面积为5-12万平方米。

2、项目总投资:该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9863.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7319.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4063.36万元,预备费为4110.6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654.6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715.31万元。

3、投融资结构:本项目为集中供热建设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本项目总投资为59863.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7319.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4063.36万元,预备费为4110.66万元,建设期利息为3654.6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715.31万元。本项目资本金暂按项目总投资的20%计算,即11972.76万元,由社会资本方以货币方式按工程进度分期投入,资本金应为非债务性资金。

本项目总投资为59863.80万元,其中47891.04万元为债务资金,可以采用金融机构贷款、基金或是通过特许经营收益权向提供融资的合法债权人按程序质押担保。如项目公司不能顺利完成融资的,则应由中标社会资本方通过股东贷款、补充提供担保等方式解决,以确保项目公司的融资足额及时到位、项目顺利建设和保障后续的运营服务。

4、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投资额度较大,期限内投资人可能实施的技术改造或设备重置,投资成本相对较高,如果设定的合作期限过短,将导致投资人难以收回成本,影响出资意愿,也不利于企业发展。

根据以上原则,鉴于本项目的投资额以及回收期,建议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29年。

5、项目地点:热源厂位于榆中县城东侧,北临纬十一路(太白路),西接经十三路(凤凰东路) 

6、供热范围:本项目供热区域北至纬一路(环城北路)、南至纬十八路、西至经六路、东至经十六路(环城东路),总供热面积约400万㎡。

7、运作模式:鉴于城市集中供热属于城市公益性、基础性设施,应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完成榆中第二热源厂集中供热工程。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无偿、完好、无债务地移交政府方。

8、项目投资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机制,即项目公司直接向用户收取供热费用以及管网敷设费用。其中换热站建设及管网敷设费用直接向相应对接用户收取。

根据本项目供应区域的规划发展以及预期,项目使用者付费中供热收入由项目公司自行收取,收费标准依据按照榆中县物价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其收取风险、供热面积不足等经营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政府方不再进行财政补贴。

9、其他: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或运营维护服务的价格将根据《特许经营合作协议》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2、申请人是有现代企业制度的境内企业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近一年,独立申请人总资产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以最近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独立申请人提供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或自有资金总额不少于1亿元的证明

4、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如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财务状况良好,企业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自有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由银行出具证明材料)

6、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完善,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能遵从合同合法合规运营;

7、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提供声明函);

8、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甘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省外企业可不提供“信用甘肃”网站查询截图)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申请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02142020220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网上方式 :已注册为会员的供应商可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获得。

如资格预审文件需要修改、澄清、更正或采购事项发生变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进行公告,各拟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注意查看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采购公告栏,如未查看或未及时查看,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九、报名须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和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2020359 30 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19 楼开标2室(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 1 号陇鑫大厦),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资格预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十一、资格预审方法 

1)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是

2)限定的方法和标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总数量为 5 家,具体标准详见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有限数量制

4)只有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后续的公开招标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人: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3893312727 

址: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栖云南路 4 号

采购代理机构:兰州市工程咨询公司 

人:李锡罡

联系电话:18153988271 

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198号名城广场2号楼3803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 号)的相关规定。

十四、是否为 PPP: 

 

兰州市工程咨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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