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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兰州奥体中心周边规划道路(S091号、T092号、T095号、S096号)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兰州奥体中心周边规划道路(S091号、T092号、T095号、S096号)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奥体中心周边规划道路(S091号、T092号、T095号、S096号)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兰发改【2021124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兰州奥体中心周边规划道路(S091号、T092号、T095号、S096号)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建设单位: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崔家大滩

4、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等方式解决。

5、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兰州奥体中心周边规划道路(S091#、T092#、T095#、S096#)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七里河区崔家大滩,该项目共包括四条新建道路,道路全长8340.345米,其中:S091#道路西起T086#道路,东至T098#道路,道路长度为 3137.183米,红线宽度25米,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千米/小时,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T092#道路北起南滨河路,南至西津西路,道路长度1510.041米,红线宽度40米,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T095#道路西起T086#道路,东至T098#道路,道路长度2754.146米,红线宽度35米,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双向六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S096#道路北起南滨河路,南至西津西路,道路长度938.975米,红线宽度25米,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千米 /小时,双向四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

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内容为T092#道路、S096#道路、T095#中段(深安大道-S096#段)以及S091#中段(深安大道-S096#段),一期实施总长度为5381.522米;二期建设内容为T095#西段(T086#-深安大道段)、T095#东段(S096#-T098#段)、S091#西段(T086#-深安大道段)以及S091#东段(S096#-T098#段),二期实施总长度为2958.823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雨水、污水、照明、交通、绿化等及其相关附属设施。

6、估算投资额:约40182.53万

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8、计划工期:15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08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0131

9、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度或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06月至今)具有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4、申请人应根据甘建建〔2020〕66号文的要求配备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且不得为同一人。其他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须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5、申请人请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在建筑市场监管系统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确保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一致。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7、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8、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修订后的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

获取日期:2021年0618—2021年0623

获取时间:2021年0618—2021年0623日(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2、获取方法: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递交时间:2021年0630上午0930

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3)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申请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61号民安大厦B塔20层001号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919462981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安定门外116号(甘霖大厦13楼)

联系人:刘振洋   丁艳霞

联系电话:0931-8118000    13919311461     18215109356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2021年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