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3-29 阅读次数:】
本招标项目海石湾平安路轻车道改造工程已由红发改发〔2021〕133 号文、 红住建发〔2022〕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项目名称:海石湾平安路轻车道改造工程
3、建设地点: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
4、工程规模:
本次提升改造为平安路两侧轻车道,宽度均为4m,里程 桩号为K0+620~ K3+033,改造长度2413m,沿线增设雨水收水口按40m间距进行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5、概算总投资:2043.20万元
6、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及申请专项资金。
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8、计划开竣工日期
计划工期:122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 年04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 年08月25日;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10、招标范围:涉及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和评审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 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申请人近三年(2019 年 3 月至今)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以施工合同 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 2018-2020 年或2019-2021 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5、根据工程投资规模,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拟配备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安全员 1 人。 须提供近(2021 年 9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6、申请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 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管理平台查询;
8、省内企业须填报《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省外企业根据甘建服[2020]296 号文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 在线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无需到现场办理;
9、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依据甘建法【2019】377 号文,执行修改后的《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 建〔2015〕436 号)文,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1、获取日期:2022 年 03 月29日—2022年 04 月03日
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3、各申请人请依据甘建建【2020】66 号文和本次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从获 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及时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填写并 录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申请人及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申请人对项 目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实行承诺制,确保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工程项目管理人员 信息与监管系统里填报及承诺的人员信息一致,《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须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备 注: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甘建法〔2019〕377 号文规定,工程 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工程项目经理(即注册建造师)。
(2)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 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投标函 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3)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 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04月12日10 时30分前
2、 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 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4 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 次 资 格 预 审 公 告 同 时 在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上发布。
招 标 人: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海石湾兰海金湾住宅小区6号楼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931-623839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 178 号雅园综合楼 1105 室
联 系 人:孔德雅
联系电话:15095405636
监督单位:兰州市红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 年 03 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