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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兰州高新区飞天创新港-科技创新示范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4-05-31阅读次数:

兰州高新区飞天创新港-科技创新示范中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高新区飞天创新港-科技创新示范中心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 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兰州高新区飞天创新港-科技创新示范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兰高新管经字〔202255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申请银行贷款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兰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 兰州高新区定连园区纬十九路以南,纬二十路以北,经四路以东,经十路以西范围

2.2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 106713m²(约合 160.07 ),总建筑面积约349400m²,地上建筑面积约 266400m²,地下建筑面积约 83000m²,机动车停车位 2668 个。建设内容包括服务促进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科技孵化中心、国际技术交流中心、配套服务用房、公用辅助工程以及水、电、气、暖等配套管网工程

2.3 施工标段划分: 不划分  

2.4 监理标段划分:    两个标段。

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80000m²,具体实施计划,根据甲方要求为准;

二标段:建筑面积约170000m²,具体实施计划,根据甲方要求为准。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两个标段,需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分别上传投标文件,但最终只能中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1096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 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  该项目总投资额约167126.95万元 ,其中一标段工程投资额约85942.76万元;二标段工程投资额约81184.19万元。

2.8 工程类别及等级等:           建筑工程,一级            

3.招标范围和监理服务期

3.1 本项目工程范围和内容   同工程规模 

3.2 本项目监理范围:  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及相关后续服务 。

3.3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   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内的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委托人的指令为准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类别及级别)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4.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2.1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1 5月至今)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2.2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2020-2022 年度或2021-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 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企业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4.2.3根据相关文件监理企业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基本要求,本项目(各标段)拟配备人员不少于 1 4 人,总监 1 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5 ,监理员不少于 3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 5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明确岗位及分工(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对应负责人)。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需提供近六个月 (20235 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4.2.4省外监理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4.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2.6 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截止日前五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 得参加投标, 以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4.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05 31 18 00分至 202406   05 18 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06 21 09   30分,地点为 1.本项目采用网络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通过“金润工具箱” “加密”功能对已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文件上传功能”,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新区分中心。根据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投标工具箱提前登陆“开标大厅”参与网络会议。开标会议开始后,投标人 按照系统提示,解密本单位投标文件,按流程完成开标事宜;

2.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线招投标系统》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系统, 参与网络开标项目的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投标工具箱,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后,通过网络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凭身份锁登陆网络开标大厅,远程参加开标会议, 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 2024 0621   0930(北京时间)

3.关于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要求: 因本项目采取在线开标的形式,投标人无法提交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无二维码证书的原件,特说明如下:要求所有投标人做出《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书》,承诺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存在造假行为, 应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与的处罚。投标人须将此承诺书添加到投标文件《其它资料》,并加盖电子印章;同时将相关证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印章)导入电子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以此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

4.本项目中标公示中将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全部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和质疑;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5.接收异议方式: 书面形式

(1)招标人:兰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 1258 号科技孵化大厦 17 楼;

联系人:孙工   李工;

联系电话:  0931-5196013 

(2)招标代理机构: 兰州高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81 号供热站附属楼 3 305 室;

联系人:曹亚璇   张婷;

联系电话:13919983102

(3)投诉对应的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 0931-8276714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兰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兰州高新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1258号科技孵化大厦17

联系人:孙工  李工

联系电话:0931-5196013  

 

2、招标代理机构:兰州高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 581 号供热站附属楼 3 305

联 系 人:曹亚璇   张 婷

    话:13919983102

 

3、行政监督部门: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0931-8276714

 

2024年 05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