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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滩住宅小区项目营销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七一滩住宅小区项目营销中心装修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一滩住宅小区项目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改局以安发改备【2021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兰州城发宁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取得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营销中心装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约940㎡,地上二层。

2.1.1建设地点:兰州市安宁区。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建筑面积约940㎡,地上二层。

2.1.3投资总额:169.827588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10823

施工开工日期:20210823

工程竣工日期:20211001

2.1.5 其他: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工程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要求。

2)标段划分:工程总承包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项目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工程内容、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安装等相关服务内容;以及竣工验收至完成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具体包含如下内容:

1)设计部分:包含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设计变更及补充图纸服务、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等内容。

2)采购部分:包含本项目范围内全部设备材料采购。

3)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外立面装修、室内装修等,以及工程结束后配合招标人完成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及结算审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投标人近三年(201806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设计业绩(可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8技术质量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9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10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月(202102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11联合体投标人和非联合体投标人需各自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12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见附件),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

3.13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14省外设计企业中标后按甘建服【2020272号文有关要求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施工企业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具备全部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以达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单位担任;

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并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从事参加投标和执行合同等具体工作,包括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仪式、澄清投标文件等;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联合体在投标登记时需由牵头人添加联合体成员信息。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

5.1获取日期:20210728日—20210802

5.2获取时间:20210728日—20210802

5.3获取网站: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

5.4获取方法: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下同)

6.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08171330

递交地点:投标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投标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6.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投标人选择相应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931-4875561);

3)关于原件的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注:中标后,招标人有权查阅中标人各项资格证明原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接受异议及投诉方式

8.1接收异议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城发宁安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怡蕴

联系电话:18693100521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281

8.2接收投诉的方式:书面形式

联系部门: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部长

联系电话:0931-7681849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281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城发宁安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281

联系人:王怡蕴

电话:186931005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和平新村127号元富大厦16

联系人:辛欣

电话:0931-8622178  18054182918

20210728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1/07/28 11: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