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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分中心“五步走”提高采购类项目投诉处理水平

信息时间:2018-06-14阅读次数:

榆中分中心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法治思维,积极创新工作理念和方法,从提高机关效能入手,大力推行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断提升采购类项目投诉处理水平。

一是加强沟通理解。与投诉供应商进行积极、充分、全面的沟通,了解供应商诉求,告知相关程序,增进相互理解。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等不同的环节详细答疑解惑,探究症结所在,帮助供应商了解原因,寻求解决途径,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和升级。

二是积极调查取证。全面调查取证是投诉处理工作的重心,要全面、客观地了解项目采购文件编制、采购需求确定、组织开标评标等过程的情况。针对投诉反映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证书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发证机关核实;针对采购需求和报价投诉,还要进一步调查产品市场行情与技术参数,做到精准施策,有的放矢。

三是组织现场复评。组织原评审委员会专家针对投诉事项进行复评,出具复评意见。遇到重点、难点投诉项目,主动邀请法律专家参与其中,现场给予精准法律支持,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是落实精准答复。根据供应商投诉事项,逐项予以答复并出具书面投诉处理决定书,详细列明依据具体法规条款的出处。投诉处理决定书由法律专家进行审核把关,做到字斟句酌,投诉处理决定书有理有据,让供应商心服口服。

五是认真总结反思。从问题导向出发,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和讨论,总结投诉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制度,强化防控措施,提高全体干部的业务能力和质疑处理水平。

下一步,榆中分中心将继续做好“基本功”,以钉钉子精神管好“财政钱”,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改革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