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和平镇薇乐大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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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公示
榆中县和平镇薇乐大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榆中盛世建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榆中县和平镇薇乐大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由榆中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榆发改【2020】343号文件(榆中县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榆中县和平镇薇乐大道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榆中县和平镇薇乐大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
2.建设地点:榆中县和平镇。
3.建设规模:
一标段:本工程为道路改造工程,薇乐大道改造长度2444.55m,T732#路改造长度299.81m,均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路幅宽度为40m、34.5m,采用一块板断面,双向6车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人行天桥2座,总面积563.8㎡;新建公共卫生间2座,总建筑面积202㎡;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交通、给水、雨水、污水、绿化、照明、公共卫生间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
二标段:建筑外立面改造总面积102655㎡及亮化工程;建设内容:建筑外立面改造;
4.计划总工期:
一标段: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1月16日);
二标段: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1月16日);
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6.标段划分:施工二个标段。
7.资金来源:申请财政资金、专项债券及自筹等多渠道筹措
8.项目总投资:约16001.72万元(一标段:约 12066.19万元;二标段:约3920.53万元)。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市政公用工程)(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2019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专职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7.申请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10.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二标段:
1.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建筑工程)(以合同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7-2019年度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专职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生产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3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须持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均需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社保缴费证明,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7.申请人须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及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9.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和甘建建[2020]66号文执行);
10.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须出具“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并将承诺书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执行《甘肃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甘建建〔2015〕436号)文。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2.获取时间:2021年01月13日至2021年01月18日
3.各申请人依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在监管信息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至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将《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应确保通过信息确认的人员与编入申请文件的上述备案表登记人员一致并在投标期间处于锁定状态,否则其投标资格或者投标将被取消或否决。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5日09时30分
2.递交地点: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见面开标系统端口在线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MGEF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1.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2.本项目资格项中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3.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网址
(http://l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榆中盛世建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兴隆山大道31之9号三层315室
联 系 人:魏孔芸
联系电话:0931-5221687
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七里河区西津东路180号二建雅园704室
联 系 人:米宝
联系电话:0931-2323683 17793152510
备案单位: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01月13日